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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针对当前中国南海众多岛礁被侵占、大量资源被掠夺的现实,为更好地维护中国海权从而为建设海洋强国打下良好基础,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提到有效管辖这一裁决争议领土的重要标准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以下建议:中国应尽早确定u形线为岛屿归属线并加快制定海洋基本法等管辖依据;尽快建构起坚强有力的南沙群岛海域管辖主体;同时在管辖中实现管辖内容的丰富化、差异化、重点化。

  • 标签: 南海海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有效管辖 U形线
  • 简介:有效控制原则是国际法院在解决各当事国所提交的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项特定的裁判规则,其须满足两项要件——取得控制的意图和实际有效的控制行为。而且,该原则在适用上须优先考虑权利的合法所有者,严格排除非法占领行为并结合禁止反言原则。结合上述条件,有效控制原则不能作为解决南沙群岛争端的依据。

  • 标签: 有效控制原则 适用条件 禁止反言原则 南沙群岛
  • 简介:21世纪被公认为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之创造、流通与应用将决定国家的竞争力。企业对智慧财产权的运用,则为面临国际竞争压力的制胜关键。各类产业市场竞争激烈,每每有商业间谍不当获取他人营业秘密之情事,因此营业秘密之保护策略,于智慧财产管理与企业竞争力之提升上益显重要。本研究以台湾地区"最高法院"营业秘密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包括:(1)分析台湾营业秘密保护争讼案类型,找出问题趋势。(2)协助企业检视营业秘密保护制度,逐步完善营业秘密保护策略机制,以有效制定或调整其营业秘密保护策略方针。而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了解营业秘密纳入刑事法保护对象的可能性。本研究认为,在管理成本效益的考量下,宜通过企业与员工间订定之营业秘密保护契约,进而建立企业内部保护管理机制,同时应追惩违约与不法侵权者,对其主张竞业禁止。

  • 标签: 营业秘密 工商秘密 “最高法院” 专利权 商业间谍
  • 简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民初的"实质民法",构成了近代中国民法史上不可或缺的一环。近代民法史研究的既有成果主要从局部和静态层面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研究,且长期存在两种误解:一是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在中国近代民法史上的地位和价值并未充分认识;二是对其由来、名称、内容和性质等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均认识混乱。对该论题的研究应力求宏观定位与微观考察、立法史和裁判史相结合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作全面专门研究,以期达到探寻真相并重新定位、展现发展路径和客观评估价值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目标,从而对近代民法史研究进行廓清、丰富和提升。

  • 标签: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近代民法史 研究趋向
  • 简介:信息化教育环境建设理念主张“以学生为本”.导入式教学正是这一理念的延伸.随着现代信息化技术日新月异,我们发现在导入式教学中增加教育信息技术的因素有着足够的空间和优势.通过对多媒体的应用和探索,导入式教学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但在应用多媒体进行导入式教学时仍然要注意相关策略,否则会适得其反.

  • 标签: 导入式教学 教育 信息化 多媒体
  • 简介:欧盟颁布(2008年航空碳排放交易指令》将国际航空纳入其碳排放交易体系,随后,欧盟一直积极筹划将国际海运也纳入到该体系中。但由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性等特点,欧盟此举将可能产生一定的域外效果。然而,无论从国际习惯法,还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角度看,其域外管辖的效力均应受到质疑。中国作为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国和航运大国,也应未雨绸缪,积极从法律、政治、外交等途径寻求应对之策,防范于未然。

  • 标签: 海运碳排放交易体系 海运减排 国际法 管辖权 域外效力
  • 简介:我国之所以不接受菲律宾对南海争端提起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87条和附件7规定的强制仲裁的外交照会和《关于西菲律宾海的通知与权利主张说明》,原因在于菲律宾的这种做法不符合该公约关于提起强制仲裁的规定。我国不接受菲律宾的做法且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7第3条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指派仲裁员从一开始即表明我国对仲裁法庭管辖权的鲜明反对立场,但这种行为本身并不能阻止仲裁法庭的建立和开展工作。参与仲裁程序也应该是我国积极解决中菲南海争端的选择。我国参与仲裁程序有两个途径:一是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7第3条指定仲裁员的程序参与仲裁法庭的组成,二是参与仲裁法庭的书面程序和口诉程序。无论参与哪一个程序,我国都有机会通过与菲律宾谈判或协商,达成协议以终止仲裁程序。

  • 标签: 南海争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强制仲裁程序 仲裁法庭管辖权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和非法证据排除的入法和细化对于实务部门的影响将会展现。通过采取特定策略(比如"欺骗")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取证据几乎每案必备。而我国对于通过讯问获取的言辞证据的排除标准不明确导致在实践中无法有效界定哪些通过特定的讯问手段获取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借鉴美国通过"欺骗"策略获取证据的可接受性标准,将有利于我国在实务中界定通过"欺骗"等讯问策略获得证据的排除标准,并且明确界定通过"欺骗"等策略获取的证据是否应排除的标准将有利于促进侦查活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 标签: 讯问策略 非法证据排除 欺骗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