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解放军478医院与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创办的“昆明公安司法损伤治疗鉴定中心”,二年来收治鉴定交通事故损伤共406例。本文就如何做好司法损伤治疗工作,探讨了几个问题:1、掌握交通事故伤的特点,加强组织协调提高救治水平是增加治愈率、降低致残率的关键。中心建立各种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建立一支专科抢救队伍。2、治疗后的法医学鉴定结论,是交通事故伤者伤残程度的重要凭据,也是交通事故伤赔偿的基本依据之一,此项工作需法医、有时聘请专科医师协作完成。通过现场抢救、后送、治疗、鉴定等系统的处理方法,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强化了治疗效果。3、目前交通事故呈增长趋势,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驾驶员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定点损伤治疗鉴定医院。以便于伤者救治及后期处理的管理。现代交通迅速发展,导致的交通事故与日俱增,已成为当今世界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省内近几年各类交通工具日益增多,而交通道路发展相对缓慢,管理手段落后,加上违章行车等,交通事故明显增加,给国家、社会及个人都带来巨大损失。解放军478医院于1995年与昆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云南省首家集各种损伤的抢救、诊疗护理及法医学检验鉴定等工作于一体的“昆明分安司法损伤治疗鉴定中心”,二年来共收
简介:在患者处于危机情形时,医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患者负有紧急救治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不得与患者自己对于治疗的决定权相冲突;在患者无法行使治疗决定权的情况下,医院的紧急救治权也不得与患者家属的治疗决定权相冲突。
简介:襄阳县第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杨明江,受县长张克禄的委托,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县政府的一件行政案件上诉事宜;应县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蓝新国的邀请,到汉办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为此,杨明江决定带着本所律师邱文华到武汉跑一趟。1994年8月19日下午1时40分,杨明江、邱文华和蓝新国一行三人,乘坐汉办的桑塔纳轿车从襄樊市出发了。下午3时40分,杨明江一行乘座的轿车刚驶过随州币唐县镇的,为躲避一骑自行车的人,同相向而行的一辆轿车相撞了。车锅发生后,篮新国、邱文华和司机小朱安然无恙,而坐在车前排的杨明江却满脑是血,腰直不起来,胸、腹疼痛,伤势很重。蓝主任和邱律师迅速拦了一辆过路货车,将杨律师送到唐
简介:我国现行的因病解除制度有着较为明显的缺陷。首先,医疗期与劳动者实际需要的治疗时间无关,而是取决于劳动者的工龄和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这种统一标准的制度设计无疑有利于法律的安定性,但是容易导致个案的不公。应当借鉴德国"预测原则"的思想,保留对医疗期的规定。但是劳动者"耗尽了"医疗期的,不能再作为因病解除的绝对前提,而是应该理解为在这种情况下自动产生劳动者将来健康状况堪忧的假设,同时给予劳动者通过相反的证据推翻这种假设的机会。其次,劳动者无法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另行安排一份怎样的工作?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对此没有明确的答案,就此也可以借鉴德国经验。最后,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目前应该强调法律确定性的价值,在解除理由成立的情况下暂时不应该引入利益衡量的环节,但是为工作原因患病受伤的雇员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应当适当延长医疗期。
简介:陈某之子小强在邻居王某家吃午饭时同王某之子小刚玩耍,小强用竹柄将王某家靠墙角的火炉上的锅搞翻以致自身烫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吴友礼、许东方二位同志撰文(见《律师世界》1994年第4期)认为该案应适用公平原则,由陈某、王某分担小强的治伤费用。笔者认为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该案不应当适用公平原则,王某不应承担小强的医疗费用。分析本案,王某对小强的烫伤无过错,吴、许二同志已论述明了。一是他对小强无监护义务;二是王某支放锅炉无过错;三是小强玩耍时,王某正吃午饭,捣翻大锅属突发事件,对此王某无法预见和制止;四是小强烫伤与王某之子小刚无直接因果关系,且发现后王某已尽力救护。《民法通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