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是一个浩大而艰巨的工程,这需要全民的广泛参与,尤其是身为执法人员的广大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更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若是行政执法人员碍于情面,或是出于某种利益的驱使,对应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来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所产生的后果将是难以想象的,那不仅仅将伤害到某位
简介: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审判方式作了重大改革,人候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不再移送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只要求在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入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法院也不再在开庭前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而是强化庭审功能,改过去的纠问式为控辩式的审判方式。法院主要通过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举证、质证来查明事实,核实证据,以确定被告是否有罪。所有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明材料都必须在庭审中进行质证。作为证据主要来源的被告人、证入、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都将在庭审中亮相,受到控辩双方质证。上列人员的陈述、证言对于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