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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双边市场的理念自提出以来,自身的理论不断完善,具有不同于单边市场的新特征,如交叉网络外部性、价格非中性和市场的相互依赖性。这些特征对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的界定方法如假定垄断者测试法的适用提出挑战。尽管同样是双边市场,不同类型的双边市场在适用反垄断法时存在不同特点。根据双边市场的类型来界定相关市场是一种比较好的思路。解决反垄断法中双边市场条件下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问题必须应该以双边市场的特性为基础,展开新的思考,同时要考虑不同类型双边市场的特点。

  • 标签: 双边市场 假定垄断者测试法 相关市场
  • 简介:推行要素式公证书是对我国传统公证书格式的一次改革,改革的意义在于增强公证书的适用性。确保公证书的质量,强化公证书的效力,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公证书的各种需求。从2000年3月11日《司法部关于保全证据等三类公证书试行要素式格式的通知》文件下发之日起,全国公证行业践行要素式公证书历时十一年,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也逐步显现了出来。本文拟通过对要素式公证书要素适用规律进行简单梳理,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改革与完善提供思路。

  • 标签: 要素式公证书 规律 社会效果 保全证据 公证行业 改革
  • 简介:<正>1.2013年1月11日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公布2.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

  • 标签: 快递业务 邮政管理 行政法规 快递服务 快递市场 限内
  • 简介:近年来金融的快速发展甚至开始脱离实体经济以"虚拟"的形态运行,使人们认识到金融的资源属性。金融不再仅仅是单纯的符号、服务、中介,而是人类社会一切资财之源,是核心性资源,是需要独立配置的领域。按照"三三理论",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的过程中存在"三个缺陷":市场障碍与风险,市场唯利性,市场宏观运行不稳;国家针对市场缺陷分别采取三种方式:金融市场竞争规制与金融监管,兴办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调控。金融领域国家调节与市场配置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互相配合。国家调节与市场配置的配合具体在基础性金融资源、机构性金融资源和金融商品资源三个层面展开。

  • 标签: 金融资源 市场配置 国家调节
  • 简介: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企业家精神的破产:改革与法治的紧张三、三鹿身份之谜:公、私法域界分的困难四、三鹿危机的化解:司法不是主角五、结语:超越'自由市场'与'监管国家'一、问题的提出三鹿问题奶粉事件〔1〕(以下简称'三鹿事件')已经过去四年,但是它带来的阴影很可能持续笼罩在众多受害人家庭以及普通人的心头,因为四年里的每一天,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像一个幽灵在

  • 标签: 国家 市场 企业家精神 地方竞争 官僚资本
  • 简介:界定相关市场是反垄断法实施中的核心问题。此文主要侧重于互联网相关市场的界定。文章第一部分描述了互联网相关市场的五项基本特征。第二部分介绍中国关于界定互联网相关市场的反垄断立法和有关案件的情形。第三部分推介和阐释了欧盟委员会、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和德国法院在界定互联网相关市场中应用的理论与方法。文章最后部分提出了关于如何界定中国互联网相关市场的若干建议。

  • 标签: 互联网相关市场 产品相关市场 地域相关市场
  • 简介:互联网深刻地改变着社会结构。市场经济中,网络市场呈现出比传统市场更为优良的自我调节机制。广泛的参与者,强大的网络外部性,商标作用增加,经营和侵权成本降低,市场失灵因素发生变化等都是它的突出特点。但是新的市场失灵仍然要求必要时政府进行干预,其中司法可以被纳入广义的政府干预之中。所以网络市场中的商标政策,应是"市场为主,政府为辅",充分发挥商标的市场效率调节作用。

  • 标签: 网络市场 网络商标 政府为辅
  • 简介:根据WTO争端解决实践,GATT1994第3(4)条中"不低于待遇"的判定应适用"竞争条件标准",重点考察争议措施是否对进口产品在进口国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条件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体现了WTO自由贸易的基本理念,即将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最基本的手段。但市场失灵的存在以及技术法规对市场失灵的矫正功能决定了《TBT协定》第2(1)条中"不低于待遇"的判定不能完全直接沿用"竞争条件标准"。因此,上诉机构确立了"合法规制区分例外标准",即如果技术法规对进口产品造成的不利影响完全源于合法的规制区分,则该技术法规就没有违反《TBT协定》第2(1)条中的"不低于待遇"要求。这一标准在法律解释层面确认WTO成员方利用技术法规矫正市场失灵的正当性的同时,也对其作出了严格限制,以防止WTO成员方假借利用技术法规矫正市场失灵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 标签: 《TBT协定》第2(1)条 不低于待遇 市场失灵 技术法规 合法规制区分例外标准
  • 简介:<正>《经济法论丛》是由著名经济法学家漆多俊教授创办并主编的专业性法学论丛,主要刊载经济法学前沿研究成果,涵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等各子部门法以及跨部门法研究的学术论文、译作、学术综述等。《经济法论丛》初版于1998年,每年出版两卷,迄今已出版24卷。2008年开始入选CSSCI来源。

  • 标签: 宏观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 经营法 部门法 前沿研究成果 国家投资
  • 简介:<正>【编者按】一门学科的独立,必须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有其独特的范畴和理论体系。经济法基础理论是经济法学安身立命的根和本,经济法学界的同仁,只有坚持学科自信,不断实现理论创新,才能使经济法学之树根深叶茂。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法学界不乏学科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国家调节说"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漆多俊教授在考察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同步演变的过程中,归纳出了"市场

  • 标签: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学界 国家调节 理论体系 创新成果 法律调整
  • 简介:为了应对信息时代的挑战,促进英国经济的复苏与发展,英国政府于2008年启动了"数字英国计划",随后于2009年11月颁布了《数字经济法案》,从而拉开了建设"数字英国"的序幕。《数字经济法案》共48条,主要涉及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治理、增加电子出版物的公共借阅权、更改域名注册规则、广播电视管理规则的修改,以及视频游戏的管理等问题。该法案一经颁布,便引起英国全国范围内的巨大争议和广泛讨论,尤其是有关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规定遭到各方的质疑。但《数字经济法案》毕竟标志着英国在保护网络著作权、促进信息化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为其他国家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 标签: 英国 数字经济法案 网络著作权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商 公共借阅权
  • 简介:刑罚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存在严厉性和惩罚概率的不同组合。多种因素会影响刑罚的生产可能线和无差异曲线,在生产可能线和无差异曲线相切时存在最优的刑罚。我国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宽与严就是刑罚的严厉性和惩罚概率问题,宽严相济中的宽与严也存在一定的经济基础。

  • 标签: 刑罚严厉性 惩罚概率 生产可能线 无差异曲线 宽严相济
  • 简介:简政放权目的在于规范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最大功效是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最大程度调动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简化市场主体资格证照管理,可以从市场经营主体从业资格、执业证照、行业自律、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内容进行。通过修订我国有关经营主体资格证照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自律组织自律监管活动,重构我国市场经济经营主体准入机制,构建一个民主、平等、公正、自由、法制、有序的市场经营主体制度。

  • 标签: 简政放权 市场经济 经营主体 资格 政府职能
  • 简介:目次一、三大证券法律实施机制:一般性优劣(一)作为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的政府监管(二)作为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的民事诉讼(三)作为证券法律实施机制的交易场所监管二、中国现实环境中的三大证券法律实施机制(一)政府监管的现状与得失(二)民事诉讼的现状与前景(三)证券交易场所监管的历史与现状三、政府性证券监管的优化

  • 标签: 证券法 证券监管 证券诉讼 证券交易所场所
  • 简介:国家富民政策的实施带来了民间资本的迅猛增长,源于资本逐利的天性和国内投资渠道的有限性,民间资本以民间借贷等不同形式活跃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但由于我国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的"碎片化"和滞后性,加之稳定性、协调性、严肃性和前瞻性不足等问题,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面临着法律预期、法律获得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障碍。针对我国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应该从法律引导、制度完善以及利率规制等渠道对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法律障碍予以制度回应。

  • 标签: 民间资本 民间借贷 法律障碍 法律制度
  • 简介:政府的市场规制在我国和全球势不可挡。与规制部门相比,法院在知识结构的改进和信息更新方面不具有天然的优势;我国政府规制独特的发展历程和目前的某些制度安排使法院这方面明显处于劣势。波斯纳建议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法院为了获得司法独立和建立司法权威采取“超脱”策略,减少对复杂社会问题的介入。但这样会进一步减少中国法官在工作中获取信息和更新知识的机会,拉大法院和规制部门在这方面的差距。规制部门与法院在资源、管理权和人才等方面存在激烈的竞争,竞争力的下降将无助于法院争取司法独立和树立司法权威。为使法院保持足够的机构竞争力,未来中国司法改革应当以增加信息流入和提高信息质量为方向。

  • 标签: 司法改革 政府规制 机构竞争 人力资本发展
  • 简介:俄罗斯金融服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承继了前苏联的部分理念和框架,随着自由化和私有化进程的加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监管主体以中央银行为核心,联邦金融市场管理局为辅助,同时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发展。在法律体系方面以《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市场法》作为主要规范金融服务市场的依据,其他单行法规和个别部门法中的特殊规定也发挥着调控作用。金融危机之后,俄罗斯金融服务市场的监管法律逐步完善,法律规定比较全面,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还应继续转变立法理念,加强部门法的协调统一,平衡好国家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关系。

  • 标签: 俄罗斯 金融服务市场 监管 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