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引言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危险较低的伤害行为,这种伤害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致人死亡,但由于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如某种疾病),危害行为导致疾病发作,二者共同作用下产生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伤害行为与死亡后果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死亡结果能否归责于行为人?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考验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归责理论实用性的试金石。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是在行为人实施行为时同时存在的条件,并且一般是行为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特殊体质相结合,引发最终的死亡结果。行为人加害于具有特殊体质的被害人,致使被害人死亡,在这
简介:目的建立微波消解-电感搞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nductivelycoupledplasma-massspectrometry,ICP-MS)检验汽车大灯灯壳样品中的微量元素的方法,以达到对汽车灯壳塑料样品进行检验和区分的目的.方法收集33款常见车型的汽车大灯灯壳样品.利用微波消解前处理法将汽车灯壳样品进行消解,对消解所用酸种、消解温度、消解时间3个参数进行了优化.采用ICP-MS对消解液进行检验,得到样品中B、Na、Mg、Ca、K、Ti、Sc、Cr、Pb、Mn、Sr、Fe、Hg13种元素的含量.利用欧氏距离法对检验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结果利用以上13种元素,对33个汽车大灯灯壳样品共528组的区分率为92.8%.结论微波消解-ICP-MS法可对汽车大灯灯壳中的微量元素进行准确定量分析.该方法可达到对这些样品进行准确区分的目的.
简介:历史上"埋岩议榔"是黔东南苗族地区普遍使用的订立盟约、设立规矩的活动,但至今这一传统的形式只有月亮山区榕江、从江两县个别苗族聚居的地方还有保留。2009年3月、11月和2010年3月在榕江县的八开南部地区加两苗寨、摆垭山地区和从江县的能秋先后按照传统的做法举行了"埋岩议榔",凯里学院贵州省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和《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对这三次活动进行了有组织的调查。三次"埋岩议榔"均是苗族自发的民俗改革活动,针对苗族地域社会面临的相同问题订立了"榔规",内容涉及苗族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研究这几次"埋岩议榔"活动的内容、性质、效果和影响及其民族传统法文化与现代的关系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对三次"埋岩议榔"活动进行了资料梳理,以待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者进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