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规模损害(可能是由某种单一的原因或一系列同质的原因引起)的实质性特征在于受害者之众多。然而,在民法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个体损害的个别归责。因此,在传统民法关于损害赔偿的理论中,大规模损害的归责问题将在使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满足责任的因果关系及相应的举证责任分配框架下得以解决。在大规模轻微损害的案件群中,考虑到败诉风险和诉讼成本问题,受害人缺乏理性的诉讼利益促使其提起诉讼,而侵害人却因为受害人的众多而享受着可观的收益。为了有效制止企业的不正当行为,应当引入利润追缴之诉。而在真正的大规模损害中,即个人的损失相对较大时,则需要从诉讼经济的角度加以解决。要使私人权利实现便捷化、减轻审判压力,可以在程序上对个人诉讼请求“打包”统一处理,如集体诉讼或代表人诉讼。此外当然也存在法庭外的纠纷解决途径,如斡旋、调解或者仲裁。在民事责任法的框架之外还存在无法被归于任何权利主体的所谓的经济损害。就环境损害而言,存在两种规制模式:将受损害的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扩张至恢复原状的费用,或者把纯粹的经济损害作为集体性的,即社会整体所遭受的损害。
简介:同志们: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这次全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展览的开幕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展览;江泽民、李鹏、宋任穷等中央领导同志给题了词,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一些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了开幕式,盛况是空前的。我衷心祝愿这次展览获得圆满成功。今天很多同志出席了开幕式,前来祝贺,这说明大家对廉政建设是很重视很关心的。我衷心希望通过这次展览,使廉政建设的工作进一步向前推进,而且今后长期坚持下来,越搞越好。廉政建设不仅是检察机关的事情,而且纪检、监察部门以及政府各个部门都有责任,都要共同努力搞好,都需要在工作中间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互相协
简介:同志们;全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展览,今天开幕了!中央领导同志对本次展览十分关心,江泽民、李鹏、宋任穷同志为展览题词,乔石同志亲自参加今天的开幕式,这再一次表明党和国家对惩治贪污,建设廉政是非常重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这次展览,目的在于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贪污、加强廉政建没,维护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方针,展现人民检察院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惩治贪污、贿赂斗争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部分成果。我们借办展览会这个机会,向广大干部、群众作一次工作汇报,听取各方面对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