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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个结果
  • 简介:<正>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维护生态平衡,营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期或暂时之沼泽地、泥炭地,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的水域地带,包括低潮位不超过6m的滨岸海域。本办法所称的城市湿地公园,是指利用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适宜作为公园的天然湿地类型,通过合理的保护利用,形成保护、科普、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园。

  • 标签: 城市湿地公园 管理办法 湿地类型 水域地带 优美舒适 低潮位
  • 简介:中国滨海湿地保护管理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高位阶的专门湿地立法,导致管理体制不畅、管理制度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无法遏止滨海湿地在数量与质量两方面"下滑"的趋势。亟需通过制定效力等级高的专门湿地法律,确立湿地保护主流化的立法理念、明确其适用范围、理顺管理体制以及构建综合性的法律调整机制为滨海湿地管理的创新提供法律保障。

  • 标签: 滨海湿地 管理创新 专门立法
  • 简介:洞庭湖湿地是我国第一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六块湿地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当前洞庭湖湿地面临着面积锐减、污染严重、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等严峻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要的是要有健全的法制.目前,湿地保护并未有国家层面的统一立法,湖南省2005年制定的《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存在立法理念落后、管理条块分割、制度设计粗疏等缺陷.完善洞庭湖湿地保护立法,应当采用统一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的立法路径,修订《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在该条例中设专章保护洞庭湖湿地.在立法内容上,必须创新湿地保护理念,明确保护优先、一体化保护、社会多元共治三项原则;必须强化保护管理,构建与洞庭湖湿地保护和治理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必须细化保护措施,构建最严格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必须严格法律监督,强化洞庭湖湿地保护的政府责任.

  • 标签: 洞庭湖湿地 地方立法 一体化保护 管理体制
  • 简介:1989年4月28日,原告与香港迈然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明,由原告供给迈然有限公司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DPE)7000吨。分7批发运,每批1000吨。价格条件为CIF大连,单价每吨900美元。付款方式为“AT30DAYSSIGHT”(承兑交单,30天付款)。1989年7月6日,原告又与宝利来塑化

  • 标签: 价格条件 承兑交单 提单转让 付款方式 低密度聚乙烯 买卖合同
  • 简介:为加强赤水生态环境保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加大对辖区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调研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助力沿河生态治理.今年4月以来,该院在调研时发现,该流域生态环境存在周边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垃圾处理场地选址不合理,没有采取无害化或防渗漏等处理措施,甚至有个别乡镇直接将垃圾倾倒在溶洞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比较突出,多家砂厂、采石场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林地进行采石采砂等活动,严重破坏林地资源,对赤水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标签: 赤水河流域 生态治理 检察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 非法占用林地 流域生态环境
  • 简介:抵契约系指抵押设定契约中约定于债务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之契约。按2007年3月28日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即为抵契约禁止之规定。一般通说均认为,债务人于借款时均处于急迫窘困之情形,债权人可能利用债务人此种不利处境,迫使债务人与其订立抵契约,以价值甚高之抵押物担保小额债权,图谋债务人不能清偿时,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权,以牟取非分之利益。然现今社会是否如此,有待观察。因此,修正前台湾"民法"第873条第2项改列为修正后台湾"民法"第873条之1并规定为:"约定于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为清偿时,抵押物之所有权移属于抵押权人者,非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所有权之移转时,抵押物价值超过担保债权部分,应返还抵押人;不足清偿担保债权者,仍得请求债务人清偿。抵押人在抵押物所有权移转于抵押权人前,得清偿抵押权担保之债权,以消灭该抵押权。"基此,本文乃探讨台湾担保物权修法时,何以对流抵契约禁止原则有如此重大之转变。

  • 标签: 抵押契约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所有权
  • 简介:长制”是破解我国当前水环境治理困局的一种制度创新。然而,作为一种没有经过充分理论论证和实践检验的新生制度,其在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由于自身的不完善而不可避免存在着法治与人治、集中与民主、临时与长治、统一与多元等矛盾与问题。应通过程序理性的引入和法治品质的提升,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之有效联接,目标责任制的法治化与内在化,以及结构优化与法律关系转换来平衡上述矛盾。惟其如此,水环境治理方可实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 标签: 河长制 问题 对策
  • 简介:冀中能源邯矿集团在集团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攻关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群众意识,将“强企梦”由美好的愿景变为生动的现实。

  • 标签: 五种意识 集团公司 创新意识 群众意识
  • 简介:湿地被誉为'自然之肾'.湿地的价值和功能是独特的、多样的.我国的湿地面积大、分布广、种类多,但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我国湿地资源的现状及问题业已把湿地资源保护法的建构提到了日程.湿地资源保护立法不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推断,更是国内外湿地资源形势和我国湿地资源法律生活的必然要求,具有坚实的客观依据.

  • 标签: 湿地 必要性 可行性
  • 简介:我国针对环境侵权致人损害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实质上采纳了与“间接反证说”相似的因果关系推定法.根据环境侵权因果关系“间接反证说”理论,采用日本学界所提出的好美、竹下说和淡路说两种学说,即可判断云南东川“牛奶”污染事件中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成立.

  • 标签: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推定法 间接反证说
  • 简介:我要督促你们多尝试不同的课程。每一个学科代表着人类的不同经验,任何一个学科都能够给你提供不同的窗口,去领略自然界和社会的文化积累,让你能够从不同角度看世界。毕业生的学术水平衡量一所大学的水准,一是看它的科研成果,二是看它的学生素质。我认为,评价一所大学的学生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其毕业生中

  • 标签: 一流大学学生 世界一流大学 学生学习
  • 简介:本期检察大讲堂的主讲是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王玉良检察长。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地处天津市发祥地——三岔河口.位于市区轴心地带.所处地域是天津近代工业的摇篮,文化积淀深厚。河北区院始建于1955年10月9日.始称天津市第三区人民检察院。1956年1月1日,改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1978年12月16日.恢复建院。

  • 标签: 天津市河北区 人民检察院 锁定 近代工业 文化积淀 检察长
  • 简介:无论是湿地保护立法还是大江大河流域立法都不能忽视生态保护孙偿机制,生态保护孙偿机制须明确孙偿谁、为什么孙偿、谁孙偿、怎么孙偿这一系列问题.洞庭湖湿地保护同样需要建立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同样也必须考虑这一系列问题.应该以孙偿对象为中心来构建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因为孙偿对象是生态保护孙偿的逻辑基础,是确定和实现生态保护孙偿直接目标的立足点、是确定生态保护孙偿方式和标准的决定因素.“孙偿对象中心论”可以使生态保护孙偿机制建构的逻辑更清晰、内容更简单明了.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补偿对象 洞庭湖湿地
  • 简介:为了进一步加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促进检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桃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提高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透明度。

  • 标签: 人民监督员 桃山区 黑龙江 职务犯罪案件 员工 外部监督机制
  • 简介:我所自一九八四年九月组建以来,历经了十分艰苦的创业阶段,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奋斗历程。经过十年的辛勤运营,现已发展成为专业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综合性大型法律事务机构。现将我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拓展各项律师业务工作,争创一律师事务所的做法谈谈体会。一、坚持抓好自身建设,是搞好律师工作的可靠基础我所建所之初,只有十几位“清一色”的从政法战线离退休的老同志。这批特邀律师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没苦创业,辛勤工作,为我所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他们大都年岁已高,自身固有的局限性决定了当时工作的重心偏向短期行为,而较少注重长远规划。因此,前几

  • 标签: 专职律师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业务 法律事务机构 当事人 特邀律师
  • 简介:洞庭湖湿地是湖南省和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担负着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水安全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虽然长期以来湖南省重视洞庭湖湿地的保护,并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从治理模式来看,面临着碎片化治理的困境.坚持整体性治理的理念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洞庭湖湿地的一体化保护,是破解碎片化治理困境的有效途径.当前,洞庭湖湿地一体化保护还存在着缺乏协调统一的规范体系、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司法专门化和环境公益诉讼任重道远等法治障碍,这都制约了洞庭湖湿地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洞庭湖湿地一体化保护的法治构建包括开展综合性保护立法;建立湖长制,理顺管理体制;构建一体化的执法机制;完善公众参与形成多元共治的体系;建立湿地保护专门法庭,鼓励公益诉讼等.

  • 标签: 整体性治理 洞庭湖湿地 一体化保护
  • 简介:本文通过封“船人渡人而杀人”条中的犯罪进行犯罪构成研究和对其中的法律责任追行分析.发现了该条反映的《二年律令》的四个特征:即《二年律令》严格以法治吏,区分故意与过失,诸法合体.立法“取宜於于时者”。

  • 标签: 二年律令 犯罪构成 船人 船啬夫 吏主者 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