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反映了全党智慧、人民期盼,给人民以信仰的感召、方向的指引、前进的力量、胜利的信心,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的意义。
简介:温州市劳教所设立心理矫治咨询热线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近日,温州市劳教所在康复集训大队专门设立了心理矫治咨询热线,向社会、解教人员及家属解答有关心理障碍、因吸毒造成生理不适而引起一系列症状等方面问题的咨询。该心理咨询热线每周一、四开通,由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医务人员负责接待,并由大队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每期咨询情况,要进行归纳、分析,形成材料,以掌握戒毒人员解教回归社会后的心理变化,并作为指导在教人员的参考资料。厦门市重申商品房买卖合同仍应依法予以公证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厦门市政府法制局牵头组织市信访局、人大法制委。司法局、公证处、土房局、物价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会议认为市土房局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不强求公证”的规定与省、市法规的规定不符,建议废止。会后,市土房局下文废止了“商品房出售不强求公证”的有关规定;部分区房管部门如同安区房管局向所辖各房地产公司下发了《关于购买商品房需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的通知》。烟台市“三五”普法“七到家”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三五”普法以来,烟台市不断总结、完善和深化“法律进万家”做法,突出抓好“法律七到家”:法律读本送到家;法律辅导讲到家;法律咨询解到家;法制文艺...
简介:经济法与劳动法的关系、经济法在法律分类中所处的位置等,均是经济法在最初发展阶段被广泛思考的问题,对于推进对经济法的认知大有启益,迄今反思这一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不容忽视的关键所在。民国时期学者就继受德日学说,将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组成部分,由此廊清民法、行政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证成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存在的合法性。社会法所谓的“社会”,自始就有“部分社会说”和“全体社会说”两种认知取向。目前,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属性的争论,仍然与这种社会观有关。在实现社会实质公平方面,经济法的积极平等观与社会法的消极平等观相互协调。所谓社会本位的法律,不过是权利本位法律的调整。其基础还是权利,仅是有目的地予以限制而已。其法律的目的虽转向增进社会大众的生活,但着手处仍是在保护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