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科技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能源紧缺等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重,环境纠纷逐渐增多,环境案件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有效解决和处理日益增多的环境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和促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应该统筹安排、综合考虑我国审判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环境纠纷案件的审判体制。除了全面加强和促进现有各类法院审理环境纠纷案件外,本文特提出如下建议:第一,设立专门的环境法院;第二,充分发挥现有专门法院在审理环境纠纷案件方面的作用;第三,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庭;第四,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环境法庭;第五,在审理重要的环境案件时成立环境合议庭。
简介:一我国第一次明确规定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法律,是1993年9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于199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十条第3款对什么是商业秘密作了较为科学的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
简介:国际法虽为天下之公器,但无往不具有民族文化之特征。国家的立场与理论是国际法良性发展的基础。当代世界国际法组织化、宪政化的客观趋势使得展示中国国际法理论具有可能性。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逐渐提高、在政治经济上的影响逐渐加强,导致了对于国际法话语权和理论的需求,而这与国际法中国理论的实际欠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鉴于中国通过国际法律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并且通过学术积累初步形成了自身研究的根基,所以有可能通过理论界的自觉努力,特别是理论与实践界的制度性沟通而构建中国国际法的特色理论、形成中国国际法实践的鲜明立场;与此同时,需要在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制度设计、行为方式、语言的国际沟通、系统互动等各方面为形成中国国际理论进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