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药师和药学服务独立性的增加是医药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和社会分工细化的结果。作为风险社会不确定状态的体现,这一环节的风险预防与控制并非个体和短期行为所能达到,而需要包括政府监管在内的系统化应对。药师与药学服务的独立性及其对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的重要意义必须在立法上尽快确立和体现。应科学合理地划定执业药师主体及行为的合法边界,并综合考虑个案意义上的用药安全和群体意义上用药监测与临床药学发展的需要,以及药师能力发展状况、其对诊疗过程而言的程序性意义和动态结合的特征。对于互联网面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和药店开展慢性病管理业务等新议题,应力求对可能预见的风险予以控制,其中包括从禁止性规则的视角进行考量,最终起到法律规范应有的行为导向作用。
简介:<正>前言2012年10月21~22日,第三届海峡两岸医药法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隆重举行。此次学术会议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台湾医事法学会、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协办,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医药法研究所承办。21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宋永忠,台湾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国家知识产权局医药生物审查部部长张清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谢国伟,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黄志臻,中共泰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倪斌,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