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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25日国务院令第496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为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灾减灾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 水文条例
  • 简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4号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 船员条例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术进出口管理,维护技术进出口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前款规定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 标签: 技术进出口 对外贸易法 专利实施 合同登记 受让人 让与人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进口产品存在补贴,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

  • 标签: 实质损害 反补贴措施 国内产业 反补贴调查 反补贴税 出口产品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海关稽查制度,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海关监管 进出口货物 海关法 海关工作人员 免税进口货物
  • 简介:<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核出口的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核出口,是指本条例附件《核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核材料、核设备和反应堆用非核材料等物项及其相关技术的贸易性出口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和援助。

  • 标签: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核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口申请 反应堆 国际原子能机构
  • 简介:(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信息公开 公开条例
  • 简介:<正>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使用权出让 契税 房屋权属 纳税人 土地使用权转让
  • 简介: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标签: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剥夺政治权利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简介:(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是不作为一级预算。第三条预算法第四条第一款所称“中央各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所称“直属单位”,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 标签: 预算收入 本级政府 财政部门 预算法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

  • 标签: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国 教育法 组织管理 财务管理 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