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搞活国有企业的要害在体制,目的在于把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能量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企业经营者处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地位,改革开放以后,在肯定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努力工作、廉洁自律的同时,也应充分重视近年来一些经营者行为的扭曲现象。解决国企经营者的价值实现,将他们作为和人力资本一样的资本要素纳入收入分配范畴,建立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者收人分配机制是当前国企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国企经营者行为目标的特殊性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是一种典型的两权分离企业,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其代理人(国企的经营者)行为目标是多元的,他们除了有获取个人经济收人动机外,还有提高自己
简介:收入有色彩乎?对这个问题,本来是不难回答的。因为收入原只有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之分,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版税、稿酬、利息、遗产等等,非法收入即种种不义之财。人们憎恶此种收入,便形象化地贬之曰“黑色收入”。近年来,又冒出“灰色收入”之说。据经济界人士的解释,它介于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之间。因其色彩界定模糊,便被某些不法之徒拿来为自己经济犯罪行径开脱。哈尔滨市原常务副市长朱胜文便是此类人物之一。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查处这起被称为黑龙江有史以来力度最大的腐败案件,是从朱胜文收受原哈尔滨国贸城总经理张庭浦的7万元钱打开缺口的。朱被捕后,承认收过这笔钱,但认为这是一宗“灰色收入”。他在审讯时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