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利用海洋的有效手段,人工岛屿很早就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由于人工岛屿兼具“人工性”和“岛屿”的双重特征。因此往往难以同岛屿、船舶和人工设施相区分。国际法对于人工岛屿法律地位规定的演变,反映了国家海洋主权或主权权利与海洋自由的二元对立,其本质是世界各国对于海洋权益的争夺。本文旨在从国际法制史的角度,透析人工岛屿法律地位的嬗变历程,突出人工岛屿在国际法上的本质特征,彰显国际法的基本发展思路。本文认为,人工岛屿法律制度的变迁映射了国际社会对于海洋归属认识的转变,其形成与发展是各国、各利益集团之间不断协商、博弈、求同存异的结果。国际法的与时俱进有赖于国际共同体各方秉持善意、公平、平等的原则,在国际法制的框架内,形成以共同同意为基础的国际法规则.
简介:生态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具普遍性的存在性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切问题都与生态问题有关,文化也不例外。当全球进入"后真相、后西方、后秩序"时代的时候,国家文化安全现代性构成了关于国家文化安全认知系统的新生态特征。文化生态安全是这一现代性的表征。文化生态构成的多重二元结构是文化生态安全构成的结构方式。内部性与外部性文化关系冲突是引发文化生态危机和国家文化安全危机的原因。塑造良好的外部文化环境和内部文化环境是维护和实现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文化生态保障。文化多样性是文化生态的存在形态与结构样式,是文化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机制,文化多样性安全是文化生态安全实现的前提。中国要实现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必须在保护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安全的同时,实现从单一时空领域里的文化安全走向系统整体范畴的文化安全,在生态文明系统整体安全观的基础上,建构国家文化安全现代性的新认知系统。
简介:随着南海区域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勘探开发的不断深入,南海海洋环境面临沿海栖息地退化、过度捕鱼和陆源污染等巨大风险。台湾在南海问题上与大陆有着同样的根本立场和面临着同样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挑战,因此两岸在南海区域进行合作具有必然性。在合作机制上应确立基本原则、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及执法合作等方面的研究。以台湾、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所环绕的南海北部区域是两岸沿海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两岸南海合作的核心区域及发展平台,在国内一体化进程中尝试将包括台湾在内的南海北部区域进行"一体化"构建,并对该过程中各单元立法协调机制进行研究,为两岸合作及整个南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提供一个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