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约、乡约、行规、家法等是传统中国社会群体利益的集中保护形态,而私法契约则是承载个体权利的工具和手段。两千余年的文明史证明,中国民众在追求个体权利的历程中毫不懈怠,毫不妥协,人性的欲望和激情(求富求荣)仍然主宰着社会结构和经济形态。探究传统中国契约权利的存在形态及其实现形态旨在阐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契约权利及其存在方式以及其实现途径,契约权利的演进形态则主要探讨契约内在的利益律动。基于中国宗法立国,教化治国之传统,中国契约所体现的权利形态经历了互助互惠的嬗变过程,最终以互惠作为契约利益的中心原则,契约最终从人伦道德中脱身而出,成为规范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独立法律凭证和手段。
简介:欧盟通过98/27/EC和2009/22/EC指令建立了以保护消费者“集体利益”为目的、阻止和预防侵害消费者集体利益行为的禁制令制度。该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反映出原告承担财务风险、申请程序耗时过长、不同性质的程序相互交织、裁判的效力不明及执行力不足等一系列困难。中国在消费者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中可借鉴欧盟经验,明确消费者保护领域的“公共利益”范围,适度开放原告资格并对其公益诉权予以规制,通过诉讼机制确保申请程序便捷高效,通过判决效力的有限扩张协调团体诉讼与消费者个体诉讼的关系,并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适用,促进消费者群体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价值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