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我国大陆公众的腐败容忍度究竟如何,通过对高校在校学生和在职人员(公职人员为主)的问卷调查发现:一,在校学生与在职人员的腐败容忍度不存在显著差异。二,人们对政府腐败更不能容忍,其具体的容忍值可划分为三个等级:较低容忍腐败(Y〈3)主要是危害公众安全和官员私生活混乱的腐败;中度容忍腐败(3〈Y〈4)是≯亍立名目收取贿赂和以权谋私的腐败;而较高容忍腐败(Y〉4)主要是集体性腐败和被动型腐败。三,低腐败容忍度并未带来高反腐积极性,人们对腐败的关注度较高,但总体参与度较低,且反腐意愿不受教育程度影响。四,收入水平和利益相关度直接影响人们的腐败容忍度,个人收入越高,腐败容忍度越高;而利益相关度与腐败容忍度呈正相关。
简介:<正>“对学生进行数学教育是不是道德基础和道德原则教育?”起初我回答说,数学内容本身,数学的逻辑精确性趋向以及概念和结论的确定性,无疑会激起正直与诚实的内在要求。其次,教师本身酷爱课题,会使他去积极培养学生类似的感情,同时也向他们指明了认识的乐趣,以及掌握了认识定量法的人类理智的能力。教师这种积极性在道德上是深刻的,以致于我们不由得参与到形成学生道德基础的过程中去了。我的老师A·R·辛欣曾讲:钻研数学科学必然会在青年人身上循序渐进地培养出许多道德色彩明显,并进而能够成为其主要品德因素的特点。在数学教育所形成的特征中,辛欣指出了真诚、正直、坚韧和勇敢四点。人们都明白,数学教师是不可能搞欺骗的,任何自高自大和
简介:德性论的基本问题是: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规范论的基本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前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内在品质,后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外在行为。德性论关注的是人的内在品质,以人的道德品质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实质主义的;规范论关注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它不再强调人的内在品质,而以行为是否符合普遍的规范形式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形式主义的。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从德性论到规范论的转型,其积极的意义是肯定了个人在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一领域内的自我决定的权利,即肯定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而将普遍性的规范限制在共同的社会生活领域,也就是人的外在行为的领域。但是,由于规范论仅仅关注对个人外在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而在关于个人追求自我完善方面保持沉默,就容易导致个人追求自我完善这一要求的丧失,而这也就意味者人本身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