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研究通过收集国内已发表的文献中具有凋落物分解常数的数据,采用SPSS13.0软件综合分析中国森林凋落物分解速率的影响因素.结果发现:凋落物类型对凋落物分解速率有显著影响(P〈0.05),凋落叶氮含量与分解速率呈极显著正相关(P〈0.01).在同一样地的研究中,混合分解的凋落叶分解常数极显著高于单独分解的(P〈0.01).叶习性对凋落叶分解速率没有显著影响(P〉0.05),但在中国的温带地区则有显著影响(P〈0.05).在全国尺度上树种组成对凋落物分解速率没有显著影响(P〉0.05).凋落叶分解速率与经度、年均温和降水量成极显著正相关(P〈0.01),与纬度和海拔成极显著负相关(P〈0.01).凋落叶分解速率的Q10值为1.768.网袋孔径与土壤类型对凋落叶分解速率亦均有极显著影响(P〈0.01).
简介:采用密闭室红外气体分析仪法(IRGA法)观测了中亚热带红壤侵蚀裸地植被恢复后不同季节土壤呼吸速率的日动态变化,并比较了IRGA法与碱吸收法(AA法)测定的土壤呼吸速率.结果表明:侵蚀裸地植被恢复后土壤呼吸速率日动态呈单峰曲线,与土壤温度的昼夜变化基本一致,最高值一般出现在午后13:00~17:00,最低值出现在凌晨3:00~7:00;植被恢复显著提高了土壤日呼吸速率,但明显降低了土壤呼吸速率日变化幅度;马尾松林对土壤呼吸速率日变化幅度降低程度高于板栗园和百喜草地,且对夏季的降低程度影响最大.而IRGA法和AA法测定的土壤呼吸速率具有显著的幂函数关系,AA法测定的土壤呼吸速率为IRGA法的27.5%~218%,平均为76.2%.当土壤呼吸速率较低时,AA法比IRGA法高估了土壤呼吸速率;反之,AA法则低估了土壤呼吸速率.
简介:通过室内培养实验,研究了自然状态(对照)、外源铵态氮(NH4Cl)和硝态氮(KNO3)的3种浓度输入(1g/m^2、2g/m^2和4g/m^2氮)和互花米草入侵下,闽江河口短叶茳芏(Cyperusmalaccensis)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结果表明,与自然状态下相比,总体上,氨态氮输入促进了短叶茳芏潮滩土壤甲烷氧化,且随着氮输入浓度的增加,其促进作用逐渐增大;而硝态氮输入却抑制了短叶茳芏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输入的硝态氮浓度越高,甲烷氧化速率越小;氮输入对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无显著影响。互花米草(Spartinaalterniflora)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速率高于短叶茳芏潮滩,互花米草入侵使潮滩土壤的甲烷氧化速率增加了22.66%。低、高浓度氮输入与互花米草入侵共同作用促进了潮滩土壤甲烷氧化,而中浓度氮输入与互花米草入侵共同作用却抑制了潮滩土壤甲烷氧化。潮滩土壤甲烷氧化速率与输入氮的类型、浓度、培养时间和土壤类型等有关。
简介:利用Landsat系列影像提取水体的方法有很多种,细小的水体漏提或误提现象严重,依靠单一的方法难以取得突破。本研究结合现有的方法提出一种新的思路:1)基于DEM数据提取河网数据;2)辅以河网缓冲区数据将Landsat8影像的1-7波段和全色波段用于多尺度分割,根据形状特征提取线状的细小水体;3)假设2.5m分辨率影像提取的结果为实际水体,与基于像元的MNDWI法进行对比。结果表明水体的总体提取精度提高11.7%,细小水体提取比例从13.3%上升到59.6%,因此本方法简单易行,有利于线状的细小水体提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山区细小水体的漏提,提高水体提取整体精度。
简介:为配合中国台湾"《海岸法》(草案)"的保护区及防护区的划设,中国台湾新竹县接受中国台湾"内政部营建署"的补助,委托中华大学调查新竹县海岸动物相的分布。这个地区的动物是由哺乳纲、鸟纲、两栖纲、爬行纲、蛛形纲、条鳍鱼纲、昆虫纲、软甲纲、颚足纲、双壳纲、腹足纲的动物分布形成。采用快速评估法,计算Shannon-Wiener多样性指数(歧异度指数)并进行分析,求得克利金法推估的套图共计24张,包括各纲及汇总后的动物多样性图,以夏、秋两季呈现。研究区中共有11纲、41目、127科、245种动物,其中以竹北原生林生物多样性最高,竹北原生林中共计有8纲、29目、86科、137种动物。
简介:地下水在饮用水、灌溉农田和工业生产供水中占有重要地位,湛江市的发展离不开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湛江市的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污染,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本研究应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湛江市市区在2001年和2011年丰水期期间中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的水质状况进行评价分析,探讨了10年间湛江市地下水水质状况的变化,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2001年Ⅰ类水仅占13%,Ⅴ类水比重高达67%,2011年接近一半的监测点属于Ⅴ类水,超过六成的监测点处于Ⅳ、Ⅴ类水.对比2001年和2011年可以看出,2001-2011年期间湛江市市区中浅层地下水水质状况未有明显变化,地下水受污染程度严重,主要污染物为NH4+,NO2-和Fe.
简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