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摘要:我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有关公开充分的规定,其立法本意是要求申请人公开其发明对社会、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帮助、理解和实现发明必不可少的全部内容,以公开换保护。对于公开程度的把握是该法条适用的难点,本文以案例的形式,浅述如何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存在公开不充分的问题的一种考量方式。
浅析专利审查中网络证据公开时间的认定
浅述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判断
浅谈专利审查中网络证据的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