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地下车位的永久使用权转让给业主,并一次性收取一定额度的费用。因地下车库产权归属复杂,在相关税收处理上说法不一,有的认为应按出租进行相关税收处理,有的认为应当按销售不动产进行税收处理。
简介: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8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1951年9月13日原政务院发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新颁布的车船税条例主要有以下七大变化:
简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特定新办企业给予一定年限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在享受减免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上,先后经过四次的修改和明确。
简介: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该文件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建筑行业税收“三大难”问题:一是建安税收难征管:二是纳税义务时间难认定。三是纳税申报难规范。这也正是新政策的三大看点:
简介:夏某为某县城关镇一位“城镇退役士兵”.于2003年从部队退役后在当地开设了一家手机修理都。2004年6月.夏世均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一证一书”(《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后因生意不景气,于2004年8月关门。2006年8月2日,夏世均向县地税局提出申请.要求退还其2004年1月1日以前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1680元(2004年1—6月缴纳地方各税为1040元)。
简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或应解缴的税款,视其不同情况,作相应不同的法律责任追究。
转让地下车位永久使用权如何纳税
“车船税”的七大变化
新办企业享受减免所得税起始时间
建筑业营业税新政的三大看点
败诉源于“断章取义”
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