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压力容器是一种密封设备,其主要用于承装液体以及气体,本身能够承载一定的压力,在我国的工业、农业、军工等多个领域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和价值,是我国综合国力提升以及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存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对压力容器的诉求的提升,压力容器的类型也随之呈现出了多样化的发展状态,能够依据实际需求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等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并且为了保障压力容器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还在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要求,设置了一定的标准,并且针对进口的压力容器,还设有相应的检验检测流程,只有获得安全检验证书的压力容器才能够被投入使用,未能通过检验的压力容器一律不允许进口,可见其重要性。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科学技术发展十分迅速,压力容器是一种能够承受一定压力的密封容器,被人们广泛地应用到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核电等领域中。压力容器的发展速度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工业化发展进程,也对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关系到国民经济以及国计民生安全。从实际应用情况来看,压力容器会在各个复杂的环境中进行,经常和其它设备配合使用,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和运行管理时会因为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出现各个缺陷,并会伴随出现韧性破裂、疲劳、腐蚀和蠕变等破坏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威胁到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如何防范压力容器损伤成为相关人员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简介:我国受贿罪刑罚评价所采取的“数额或情节”模型引发了数额与情节相融路径的追问,在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贪贿解释》)改造为“数额”标准和“数额+情节”标准之后,数额在评价标准中的基础性地位并未改变,因此,防范情节的另类虚置以及实现情节合理地细分刑罚的功能成为融合径路的必然要求。但是《贪贿解释》存在设置缺陷:将预防刑情节设置为加重刑罚的依据有突破责任刑限制的风险,不同刑档加重情节的同一化设置以及受贿情节适用规范的阙如,未能有效解决受贿罪数额与情节理性融合的实践诉求。解决上述融合难题,应以并合主义刑罚根据论为基础,区分责任刑情节和预防刑情节,对受贿罪加重情节设置予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