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其表面原因在于主观上的监督意识缺失和客观上的监督方法的缺位,根源在于检察权配置问题。本文从检察权配置的角度对当前审判监督工作的难点提出自己看法,并对改革发表一定见解。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