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穴、骨灰格位租(售)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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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林某是甲公司董事长。2005年1月,甲公司经省民政厅批准设立乙公墓。乙公墓属于经营性公墓,在工商局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2006年,乙公墓建成第一批墓穴和骨灰格位,开始对外租(售)。乙公墓在墓地设置宣传栏,宣传称墓地地处"风水宝地","升值空间巨大","投资即可获得稳定高额回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