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程序立法的各种可能形式切入,借助两组变量建立政策形式矩阵模型,可以分析四种政策形式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情况,并据此得出其可行性序列。结合《规定》出台前的湖南省地方立法实践和《规定》立法时行政首长及政府成员的政策倾向,可分析《规定》采取地方政府规章这种政策形式的原因。根据《规定》的政策形式对其实施的影响,可看出从地方立法向全国立法的转换的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