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税务促产周转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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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促产培财”,由来已久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革命根据地时期,我党就提出了党政干部要以90%的精力帮助人民发展生产。新中国成立后,税务部门继承优良传统,始终把“促产培财”摆在税收工作的重要位置。改革开放以来,各地税务部门为了振兴当地的经济,采取了形式多样的“促产培财”方法,力图使促产增收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目前税务部门采取的以“促产周转金”的形式进行资金促产,正是当前税收促产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功能的有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