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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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查问卷分析报告

郑依依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727000

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提升社会文明程度,《铜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已纳入我市人大五年立法计划,为进一步广泛听取市民意见,2024年3月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向我市居民通过采取随机调查的方式发放问卷500份,收回464份,均为有效问卷。问卷涵盖了全市各行业各层面人员,检查结果具有较强的全面性、真切行、代表性,能充分反映出居民对出台《养犬管理条例》的意见建议。现就收到的问卷情况分析如下:

一、参与者基本信息情况

1.参与问卷的男性235人,占总人数的50.65%;女性229人,占总人数的49.35%。

参与者年龄在18-35岁的160人,36-59岁158人,60岁及以上146人。分别占比为34.48%、34.05%、31.47%。

参与调查职业分布情况:公职人员135人,企业员工124人,离退休人员92人,社区、村镇居民113人,分别占比为29.09%、26.72%、19.83%、24.35%。

2.参与者目前居住地位于铜川市中心城区408人,铜川市其他区县城区17人,城乡结合部37人,农村2人。

小结:为保证调查结果能充分反映民意,在前期调查对象选择时已尽可能将各项外界影响因素降至最低,选取本地区各行业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人参与调查,有较强的代表性,以确保《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能充分反映群众心声。

二、对制定《铜川市养犬条例》调查问卷内容统计情况

3.对出台《铜川市养犬条例》必要性情况统计(单选),认为十分必要246人,有必要131人,无所谓56人,没必要31人,分别占比为53.02%、28.23%、12.07%、6.68%。

4.认为限制每户养犬数量(单选):0只(反对养犬)的52人,养1只的355人,养2只的22人,不限养犬数量的35人,分别占比为11.21%、76.51%、4.74%、7.54%。

5.认为对犬只的类型是否进行限制(单选):选择只允许饲养小型犬112人,犬只大小不限制,但禁止饲养烈性犬的261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57人,无所谓34人,分别占比为24.14%、56.25%、12.28%、7.33%。

6.认为是否应当按照重点管理区(如市区)和一般管理区(如乡镇、农村)实行分区管理的(单选):选是的285人,选否的42人,无所谓的137人,分别占比为61.42%、9.05%、29.53%。

7.认为养犬管理是否应当收取相关费用(单选):选是的295人,选否的169人,分别占比为63.58%、36.42%。

8.对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目前植入费用约35元)的态度(单选):支持植入芯片的为254人、反对的为87人、持无所谓态度的123人、分别占比为61.42%、9.05%、29.53%。

9.认为文明养犬人应遵守哪些行为规范(多选):选择不得占用居民区楼道、架空层、绿地、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养犬339人;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402人;不得虐待、遗弃犬只388人;不得污染公共环境卫生357人;不得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犬只尸体118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376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养犬有关证件411人;其他15人。

10.认为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多选):认为应为犬只佩戴犬只标识人;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束犬绳全程牵引,束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447人;在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怀抱犬只、收紧系犬绳(链)等措施,并主动避让他人426人;单位饲养的犬只不得离开饲养场所,因免疫、诊疗等原因确需离开的,应当装入犬笼367人;即时清除犬只粪便415人;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的同意157人;不得进入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游乐场、候车(机、船)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设置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场所359人;其他14人。

11.认为对现有的不符合准养条件的有主犬只应当如何处理(单选):选择设定过渡期,由犬主人自行处理237人;由政府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建立集中收容、处理机制227人,分别占比为51.08%、48.92%。

12.认为目前我市养犬问题主要有哪些(多选):选择未办理犬证371人;未按时免疫203人;违规饲养烈性犬273人;遛狗不牵绳229人;犬粪清理不及时416人;犬吠影响周边住户59人;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养犬259人;遗弃犬只233人;其他0人。

13.认为养犬管理重点解决哪些问题(多选):选择犬只伤人448人;犬吠扰民390人;犬粪影响环境卫生416人;遛狗不牵绳355人;狂犬病危害416人。

14.是否受到他人饲养犬只问题的困扰(单选),选择经常困扰224人,偶尔困扰198人,没有困扰42人;分别占比为48.28%、42.67%、9.05%。

15.认为我市应优先落实哪些措施来推进文明养犬(多选);选择加强宣传,让养犬人自律412人;简化办证流程,提供便民服务363人;在社区设置遛犬区、犬只方便区325人;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312人。

三、调查结果分析

(一)制定出台《铜川市养犬管理条例》必要性。

本次调查数据显示,90.95%的答题者表示受到他人饲养犬只的困扰(其中经常困扰的占48.28%);81.25%的答题者认为制定《铜川市养犬管理条例》十分有必要或有必要(其中53.02%的答题者认为十分必要),认为养犬行为需要纳入《条例》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我市制定出台养犬管理条例》不仅大势所趋而且势在必行。

(二)对制定《条例》中养犬规定等方面问题。

1.对于养犬数量同意养1只,犬只类型大小不限制,但禁止饲养烈性犬、实行分区管理、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以及养犬管理应当收取相关费用的呼声较高,分别占76.51%、56.25%、61.42%、63.58%、61.42%,在条例制定时应参考养犬中的焦点问题。

2.对犬只伤人、狂犬病危害、粪便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统计结果表明,超90%的答题者认为制定铜川养犬管理条例》应重点关注犬只伤人、未办理犬证、犬粪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在制定《条例》其重要性显而易见。

3.目前养犬管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超75%以上调查者认为针对我市养犬管理应重点解决犬吠扰民犬粪影响环境卫生遛狗不牵绳狂犬病危害等问题。超50%的答题者认为违规饲养烈性犬、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养犬、遗弃犬只等方面问题需要解决

(三)争议性较大需商榷研究的问题。

本次调查显示,对不符合准养条件的有主犬只如何处理的问题争议较大,51.08%的调查者认为应设定过渡期,由犬主人自行处理,48.92%的调查者认为应由政府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建立集中收容、处理机制,在《条例》制定时对于如何处置不符合准养条件的有主犬只还有待进一步商榷。

(四)针对《养犬管理条例》制定的意见和建议部分。

在调查中呼声较高的意见建议有:加大对流浪犬的管理力度,建立除有主犬只之外的流浪犬只收容所方便市民收养;降低犬只疫苗接种相关费用;养犬办证前进行培训考试;在小区及公共场所设置犬只排泄物收集处理工具;建立完善监督投诉处理机制等。在制定条例以及后续的管理过程中可充分考虑民众呼声及意见。

四、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管理协调机制。建立较为完备的综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尤其是在职责交叉重叠的地方厘清各部门职责,尤其是宣传、办证、注射疫苗、街面管理、小区内管理、后续不合规犬只处理等环节的具体职责,加强对各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对养犬条例实施的管理效率。

二是完善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犬只信息建档立户、所在位置、是否注射疫苗、植入芯片、犬只伤人或犬吠扰民遛狗不牵绳被举报次数等动态数据的录入整理等工作,及时动态更新犬只管理数据,不断完善信息系统,提高养犬管理信息共享程度,调动全社会力量推进养犬管理工作。

三是加快养犬管理立法进程。通过地方立法,切实解决我市养犬管理空白的问题,针对实践中的违法行为设置相应的罚则,增加违法成本,谨慎饲养犬只,坚决打击犬只伤人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追究相关养犬人员责任,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