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出台新举措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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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使地方性法规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对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提出如下措施:经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提出的法规草案修改稿,原则上要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发布,听取社会意见;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法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