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诚鉴证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
第一部分 介绍个人工作经历
于2012年七月毕业并与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签订了相关录用合同手续的证明材料。对应的专业对口部门是:法医毒物鉴定(酒精经验)技术部门,担任的职务司法鉴定助理。
第二部分 评职称,技术提升
在2016年9月成为一名助理工程师(酒精检验-专业对口),这对我来说是专业技术的认可,而我也将不断努力,不断高攀专业技术高峰。
第三部分 进入新单位,专业技术不断完善、突破
于2019年6月上旬进入无锡中诚鉴证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7月至今,从事(法医毒物鉴定室)已有十多个年头,我们还在不断探索,发现新的标准方法《毛发内十五种毒品及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并且进行了技术方法的验证。
以下是我参与的技术验证分析过程:
本技术验证了毛发中氯胺酮、3,4-亚甲双氧乙基苯丙胺(MDEA)、△9-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检验方法。
本技术验证毛发中氯胺酮、3,4-亚甲双氧乙基苯丙胺(MDEA)、△9-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的定性分析。
方法原理
剪取本分析室工作人员头顶后枕部头发,作为供试品空白样检材,先用化学试剂醇类物质清洗、再用冷冻研磨仪研磨2分钟即可,最后加冰水超声提取半小时,用三重四级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的检测。经与平行操作的,比较数据,和设备的稳定性。
分析试剂与仪器
3.1试剂材料
试剂和材料 | 方法要求 | 分析室配置 | 是否符合 |
甲醇 | HPLC级 | HPLC级 | 是 |
乙腈 | HPLC级 | HPLC级 | 是 |
乙酸铵 | HPLC级 | HPLC级 | 是 |
甲酸 | HPLC级 | HPLC级 | 是 |
对照品 | 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 有证标准物质 | 是 |
丙酮 | 分析纯 | 分析纯 | 是 |
内标甲氧那明 | 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 有证标准物质 | 是 |
3.2 仪器设备
仪器 | 方法要求 | 仪器分析室配置 | 是否符合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 配有电喷雾离子源 | 配有电喷雾离子源 | 是 |
冷冻研磨仪 | / | JXFSTPRP-CL | 是 |
离心机 | / | 高速 | 是 |
恒温水浴锅 | / | 室温-99.9℃ | 是 |
电子天平 | / | 十万分之一 | 是 |
精密移液器 | 10ul-1000ul | 10ul-1000ul | 是 |
色谱柱 | Allure PFP Propyl 100mm×2.1mm×5um或相当者 | CORETECS PHENYL 100mm×2.1mm×1.6um | 是 |
样品
4.1样品提取
头发检材按顺序加入合适去污实验试剂连续荡洗2-3次,静置干后一次性剪刀剪成碎末状,直径(0-1mm),后放入加入钢珠冷冻研磨成粉末。精密量取粉末适量,加入1000ul内标甲氧那明标准工作液(甲氧那明1ng/mL),冰浴超声40min,离心,移取上清液,于60℃水浴空气流下吹干。残留物用150μL甲醇复溶,供仪器分析。
4.2空白样品
取空白毛发样品适量,加入1000uL内标甲氧那明标准工作液(甲氧那明1ng/mL),余下同4.1,与待测样品平行提取操作。
4.3添加样品
取空白毛发样品20mg,添加待测样品中出现的可疑目标物对照品,加入1000uL内标甲氧那明标准工作液(甲氧那明1ng/mL),余下同4.1,与待测样品平行提取操作。
分析步骤
5.1仪器参考条件
柱温:室温
流动相:乙腈:20mmol/L 乙酸铵和 0.1%甲酸缓冲液(60:40);
流速:180ul/min
进样量:5ul
离子源:ESI,正离子模式
检测方式:多反应监测(MRM)
结果计算与表示
6.1定性分析
以保留时间、质谱特征碎片离子峰和离子对相对丰度比作为定性判断依据。
如果待测样品中及代谢物的两对定性离子对的特征色谱峰,保留时间比较,相对误差在±2.5%内,则可判断待测样品中存在该种目标物。
相对离子对丰度比的最大允许相对误差(%)
相对离子对丰度比 | >50 | >20-50 | >10-20 | ≤10 |
允许的相对误差 | ±20 | ±25 | ±30 | ±50 |
6.2结果评价
6.2.1 阴性结果评价
如果待测样品中仅检出内标甲氧那明,未检出15种毒品及代谢物成分,则阴性结果可靠;如果待测样品中未检出内标,则阴性结果不可靠,应按4重新提取检验。
6.2.2阳性结果评价
如果待测样品中检出目标物且空白样品无干扰,则阳性结果可靠;如果空白样品亦呈阳性,则阳性结果不可靠,应按4重新提取检验。
原始测试数据
7.1分析条件
温度:20-25℃
湿度:35-65%
7.2选择性
取 10 个不同来源的空白样,经过前处理后,进仪器检测,基线稳定,无干扰峰出现。
7.3延迟效应
在高浓度样品后分析空白样以评价延迟效应。结果表明,氯胺酮、3,4-亚甲双氧乙基苯丙胺(MDEA)在600ng/mL添加样品后分析的空白样中以及△9-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在1000ng/mL添加样品后分析的空白样中观察到少量延迟效应,但均小于检出限浓度点的10%,因此延迟效应在可接受范围内。
7.4基质效应
每种物质选取高和低两个浓度的质控样。按照A、B两组分析。对相应浓度的工作溶液进行仪器分析,重复进样至少6次,得到的峰面积均值(A);在本单位采集几份工作人员的空白血液作为阴性对照品,按照已经做好的方法进行前处理分析,添加同样浓度的工作溶液,然后进行仪器分析,得到的峰面积均值(B)。按公式 计算得到基质效应。详见下表。
表2
目标物质 | 添加浓度 | A | B |
氯胺酮 | 600ng/ml | 320991 | 317042 |
40ng/ml | 59644 | 69469 | |
MDEA | 600ng/ml | 838577 | 836109 |
40ng/ml | 81787 | 96190 | |
△9-四氢大麻酚 | 1000ng/ml | 19618 | 19534 |
100ng/ml | 1966 | 1913 | |
大麻酚 | 1000ng/ml | 15338 | 13791 |
100ng/ml | 1750 | 1684 | |
大麻二酚 | 1000ng/ml | 14023 | 13820 |
100ng/ml | 1409 | 1377 |
表3
目标物质 | 添加浓度 | 基质效应(%) | RSD% |
氯胺酮 | 600ng/ml | -1.2 | 4.5 |
40ng/ml | 16 | 2.7 | |
MDEA | 600ng/ml | -0.3 | 2.3 |
40ng/ml | 18 | 1.7 | |
△9-四氢大麻酚 | 1000ng/ml | -0.4 | 3.8 |
100ng/ml | -2.7 | 8.6 | |
大麻酚 | 1000ng/ml | -10 | 3.3 |
100ng/ml | -3.8 | 4.4 | |
大麻二酚 | 1000ng/ml | -1.4 | 6.5 |
100ng/ml | -2.3 | 7.4 |
7.5检出限和定量下限
取三个不同来源的空白基质添加样品,其中氯胺酮、MDEA添加4ng,△9-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添加1ng。选取目标物出峰附近的一段基线为参照,以S/N≥3时且符合定性要求(例如:保留时间、峰形和离子丰度比等)的添加样品最低浓度为检出限。
表4
因子 | 分析室检出限ng/mg | 方法检出限ng/mg | 分析室测定下限ng/mg | 是否符合 |
氯胺酮 | 0.2 | 0.2 | 0.2 | 是 |
MDEA | 0.2 | 0.2 | 0.2 | 是 |
△9-四氢大麻酚 | 0.05 | 0.05 | 0.05 | 是 |
大麻酚 | 0.05 | 0.05 | 0.05 | 是 |
大麻二酚 | 0.05 | 0.05 | 0.05 | 是 |
方法验证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本分析室测出的选择性、检出限、延迟效应、基质效应等均符合标准要求,分析结果表明,本分析室具有检测SF/Z JD0107025--2018毛发中氯胺酮、3,4-亚甲双氧乙基苯丙胺(MDEA)、△9-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的能力。功夫不负有心人,利用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有我参加的SF/ZJD0107025-2018《毛发中15种毒品及代谢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成功获得到了江苏省司法厅办法《司法鉴定许可证》,同时也通过了有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审核并获得“CMA”认证资格证书。
第四部分 毛发检材对于判断摄入体内的时效性
毛发生物检材是相关办案机构人员对涉毒人员案件侦破的重要依据,毛发生物检材的选择、采集直接影响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结果判断的科学性。对于摄毒认定、分析结果的解释与判断至关重要。对于体内滥用物质分析,毛发是普遍采用检材。近年来,对于常规检材如头发对于摄毒量的判断极为重要,相对于其他生物基质来说,头发可以提供长程摄毒(用药)信息,并且其掺假的可能极小,不会影响到短期内禁毒的影响,易于收集和保存,无损伤采样。且毛发(头发)中通常出现母体化合物,这就为实际工作中毒物分析分析提供了补充。
第五部分 技术创新是专业发展的动力
借用曾经一位老师和我讲过的话:我们法医毒物专业一直以来以“行业没有我有、行业已经出现我比他人更上一层楼”的技术优势、做好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公平、公开、公证。配合好办案机关办案的服务意识,努力执行“无锡地区送检的重大、疑难案件的鉴定”职能,做到“以科学技术水平,坚持公平、公开、公证”的工作态度。目前我单位(无锡中诚鉴证技术有限公司)毒物鉴定部门2020年底,至今承担无锡地区及周边地区鉴定案件总数目达上千余件,其中体内中滥用物质毛发鉴定约占60%,约600多件。在所在地区及行业中享有一定权威影响力。
其中2020年至2022年,连续参加国家司法部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中,毛发检测均连续获得三年“满意”结果。以往工作经历来分析毒物鉴定发展的趋势要以:科技创新带领学科发展,科学鉴定提优业务水平”的思想理念。打造品牌,规模化鉴定机构为契机,营造资源共享的司法鉴定群体。创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健康鉴定环境。以毛发鉴定技术为突破口,不断培养创新、全能毒物分析鉴定业务能手。毛发鉴定对体内滥用毒(药)品来准确判断摄毒人员吸毒史起到至关重要的定性依据。
第六部分 展望未来
作为从事法医毒物的分析技术人员,我始终以毛发毒物鉴定工作为首要重心任务,并根据自己的责任范围和岗位职责。不断优化实验流程,确保司法鉴定案件卷宗及时有效的归档。虽然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在以后的实验方面中还应取长补短,不断向老师求教学习、精益求精,不断开拓创新,更好的服务于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