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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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对策研究

郭艳,郑俊霞,黄智文,李鸿泊

(黄河交通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河南 武陟 454950)

摘要:黄河流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加强对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治理具有重大意义。黄河流域的保护和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发挥当地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的多元主体作用,建立有效的监督、协作和激励机制,推动焦作市黄河流域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进展。因此,本文从协同治理的视角出发,分析了焦作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现状以及多元主体参与保护与治理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多元主体保护与治理的对策,以提高焦作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1 引言

焦作地处河南省西北部地区,北与山西省太行接壤,南临郑州黄河,东接新乡,西接洛阳。新常态下曾经的投资拉动失效,加之经济快速增长和资源过度利用导致焦作黄河流域的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力下降的弊端暴露无遗,已经严重制约焦作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对于焦作黄河流域十分重要,本项目的研究将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治理形成理论支撑,探索影响发展的因素。

2 焦作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现状

焦作市2022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45.4亿元,同比增长5.2%,在全省排名第4位。焦作市2022年扎实推动稳定增长政策的落地和细化,坚持保持运行稳定和生产稳定,努力推动企业达到满产状态,稳定工业运行。高端装备、绿色食品和新材料等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0%,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3个百分点。

3 焦作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

3.1 政府主体参与生态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

政府在利益协调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各参与主体没有形成一致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追求。企业将盈利作为首要目标,对于黄河流域保护与治理投入巨大,成本高而获益较小,因此宁愿继续采用粗放型发展模式,而忽视政府的环保要求。尽管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市长领导的流域保护与治理领导组,但流域的保护与治理涉及黄河水利、林业、发改、财政、农业等多个部门,而这些部门的职能、权限、任务并没有明确划分,导致各单位之间缺乏协调合作的机制,从而导致综合效果较差。黄河流域生态问题范围广泛,各种细微问题无法全面掌握,政府的监管有时存在不到位、滞后的问题。

3.2 市场主体参与生态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焦作市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战略的实施,仍有一些企业坚持利益至上,将追求经济利益置于首要位置,只注重生产与安全,忽视污染处理。尽管《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违法排污可面临高达100万的罚款,企业仍然倾向于无视法律,选择违法排污并支付罚款,而不愿意承担环保设备运维所需的昂贵成本。目前,焦作市位于黄河流域的企业主要采用传统模式,其特点是能耗高、污染严重、排放量大。这些企业仅仅追求规模的扩大,而忽视了科技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3.3 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

生态保护类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取决于政策、资金、人力资源、决策信息和社会认可等外部条件的支持。特别是在以政府为主导的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体系中,生态保护类社会组织在获取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政策支持方面相对有限,其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扶持。在实际运行中,焦作市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类社会组织缺乏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为了保护公众的生态权益并监督政府和企业,一些组织致力于维护流域内的生态环境。然而,当政府不能积极回应社会组织对生态保护诉求时,这些组织的举报往往会被搁置,导致诉求无法畅通表达,甚至受到政府的打压,进而引发与政府之间的冲突。

3.4 公民个人参与生态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

公民个人主体既是承受生态保护问题影响的一方,也是焦作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同治理中的参与者。面对已经对自身健康和生存产生负面影响的流域内生态保护问题,公民个人主体通常出于以下理性考虑:缺乏专业技术参与生态保护治理、无力投入资金、时间和精力成本过高、担心遭到打击报复以及预期收益微小等,往往选择不参与治理和恢复实践,甚至不关注相关问题,而是选择继续承受影响。

4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对策研究

4.1 政府维度

为实现黄河流域保护与治理目标,政府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定黄河流域保护与治理规划。政府应借助现代智能技术,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多元参与平台,以实现“主体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政府要建立一个多元主体协调治理委员会,由政府主导、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政府要增加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的资金投入,并采用激励性经济政策来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以确保流域保护与治理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在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与治理中,政府部门应加强环保执法和有效监督。

4.2 社会维度

作为黄河流域保护与治理的重要参与者,社会组织的规范程度和专业化水平直接影响其发挥作用的效果。推动民主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在管理过程中采用科学结构的现代治理方式,确保主体权责明确,实现有效的制衡,注重管理过程的民主性和开放性,使管理工作得以协调运转,确保每个决策都是科学的,每个管理都是民主化的。政府应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引导和示范带动,推动其在黄河流域保护与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非政府组织需要突破资金困境,摆脱过度依赖政府资金的局面,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实现血液输注与造血相结合。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的重要力量,非政府组织应明确自身职责,并积极与政府部门配合,完成其力所能及的具体任务。

4.3 公民个人维度

黄河流域的保护与治理需要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而公众的参与意识则会影响他们的具体行动。传形式的多样性也是重要的,政府应紧跟时代步伐,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同时举办专题讲座、公益环保行动、知识竞答等活动,以确保公众内心深处真正树立起生态意识。为了提高黄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政府需要构建有效的参与机制,确保公众的主体作用得到发挥。政府在启动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公众有关项目的基本信息,公众在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将诉求、意见汇总上报环保部门。

参考文献

[1]刘晓论.协同治理视角下焦作市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研究[J].水上安全,2023(05):62-64.

[2]宋敏,肖嘉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耦合协调现代化治理体系[J/OL].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3(04):90-99.

[3]于文浩,张志强.新时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及路径选择[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2(09):89-92+205.


基金项目:2023年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基于全寿命周期的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YJKJP-202307);2023年度焦作市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焦作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对策研究”;2022年度校级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课程资源库”(HHJTXY-2022kczyk087);2021年度校级课程教学资源库项目“工程造价软件运用课程资源库”(HHJTXY-2021kczyk042)。

作者简介:郭艳(1988—),女,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技术经济评价。Email:20883214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