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9-22
/ 3

汽车金融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

作翟熠

北京科技大学

摘要作为新兴的金融技术,信贷资产化被应用于汽车金融行业中。文章从对汽车金融行业的现状分析入手,解析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汽车金融中的优势,并简要介绍了汽车金融中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以及其中存在哪些风险、弊端,再一一提出解决之道。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连年高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我国汽车消费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加之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逐渐开放激烈的竞争将导致汽车价格逐渐下降以及汽车消费环境和汽车金融服务的改善,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汽车市场潜在的消费信贷规模巨大。因此,对于汽车金融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技术,资产证券化与汽车消费信贷的结合,必然成为推动汽车金融发展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运行模式

随着近几年国民经济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得到了飞速发展。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业却并没有跟上汽车市场的发展脚步,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汽车消费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的进程。例如,2004年,在我国汽车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的同时,汽车消费信贷却由于市场环境的不成熟遭遇寒冬,各大商业银行纷纷紧缩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成为导致我国轿车库存高达50万辆的重要因素。·

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市场的改革日益推进,金融市场制度不断完善,使得我国金融经济逐渐活跃。资产证券化作为国外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技术、模式等各方面都向着更复杂、更高层次完善,同时也使其在不同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适应性得到增强。在我国,资产证券化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虽然它一度成为的学术讨论的焦点,金融领域也进行了初步的探索试点,但是大家把资产证券化的对象过多地锁定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理、住房信贷资产等方面,对于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大多文献都是一笔带过,真正深入探讨的少之又少。

一、汽车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优势

据统计,截至2004年,金融机构全部消费贷款余额为17952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0.6%,其中,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10.2%2009年,国内汽车的销量呈现全面上涨的状况,汽车贷款业务也一跃成为各银行的第二大零售业务。

在我国,目前汽车信贷有三种方式:信用卡分期(商业银行提供)、个人银行贷款、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但是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具有其他两种所无法比拟的优势:(1)费用居中。汽车金融公司的利率一般在4.99%11.38%,介于信用卡(3%5%)与个人银行贷款(此前基准利率的1.11.2倍,5年期以下在6.33%左右)之间,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经常采用经销商贴息的方式降低贷款利率,甚至推出零利率等优惠政策。(2)审批时间最短。其审批流程是最简单的,最快当天就可以提车,但是用信用卡的话需要3个工作日来办理审批手续,银行贷款则往往需要一周时间。(3)其他优惠政策。除了上述优点,还可在经销商的协助下用贷款车辆换购新车,且还款灵活。

目前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不是很完善,但是笔者认为汽车金融中实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是大势所趋。理由如下:

1)风险隔离。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由金融资产池中产生的现金流来支付债权本金和利息,这样的话,即使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起公司最终破产了也不会影响到资产抵押证券的投资者。因为,资产抵押证券允许公司以较低的利率借钱,但是必须以较高的信用评级发行债券,这也进一步降低了融资的风险。(2)优化银行资金配置。由于资金证券化是使用未来现金收入流,这样能大幅度减少信息成本、交易成本,增强资产流动性的同时也就提高了银行总体盈利水平及优化银行的资源配置,增进银行资产安全。

二、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

我国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其中包括了全部参与主体以及它们的运作关系。

主要有以下环节:一是发起人银行进行资产重组,接着汽车金融公司会将资产真实出售给SPV。二是SPV的构建,这是资产证券化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决定资产证券化是否成功的关键,因为证券化资产设定,信用增级,信用评级以及寻找承销商等资产证券化的关键行动都是SPV直接发起的。三是投资信托公司(SPV)进行信用增级,SPV申请评级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信用增级可以采用内部信用增级与外部信用增级手段,根据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内部增级可以采用优先/次级证券、现金储备账户或者保留发起人的追索权的增级方式;外部增级方式有政府机构提供担保、由经销商与大型汽车集团联合担保以及专业的外资抵押担保公司提供ABS担保。四是SPV向中国人民银行证券发行与销售。证券可采用协议承销和招标承销的方式,可在全国银行间的债权市场发行、交易。五是专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流管理,偿付收益等。

三、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缺失

在目前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中,我国仍然没有一个权威性强、信息充分准确的汽车消费者信用评估体系,在对申请者提供信贷时审查的指标一般仅是借款人的收入、职业、住房、个人品行等,而且其真实性未经严格地考察,导致无从评估该项业务的风险,有时候违约后甚至找不到借款人本人和抵押汽车。据统计,我国汽车贷款违约率高达30%,个别地区甚至超过了50%。对比之下,美国等西方运转良好的市场上,其坏账率仅有3%左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必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拥有良好个人条件的客户不仅能享受更优惠的交易条件,而且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有效简化手续,长久来看反而能降低信息的手机成本。

(二)证券市场规模较小

截至08年,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余额为 1583亿元,而当年汽车销量938.05万辆。现阶段主要采用静态利差法对汽车金融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定价,但随着汽车信贷的发展,中长期汽车信贷、浮动利率汽车信贷等必然出现,期权调整利差法等现代定价工具将会越来越多地引入。但目前我国对汽车金融的管制比较多,牵制了汽车金融行业信贷证券化的发展。我国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利率只能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动10%30%,提高了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同时,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只能从事单一的汽车贷款业务以及转售、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不能从事汽车租赁等营利性较高的中间业务,而且还不能成立子公司。

(三)保险公司的角色还很弱化

国外市场上,保险公司的角色很多,不仅包含汽车的商业财产保险、汽车折旧加速险种,还可以为承销进行再保险,提高资产评级,为证券化的成功坚定基础。而在我国,目前由于监管的要求,对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实践中,保险公司只承担为贷款担保,商业银行在发放汽车信贷时一般不对消费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只是联合保险公司制定一套保险方案。这导致我国车贷履约保证保险赔率非常高。

(四)汽车金融的相关法律不健全

尽管近年来,我国加快构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框架,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之具备了基本的可操作性。而且,现有的法律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不足。例如,法律法规中没有规范汽车信贷中抵押登记和产权证制度的条款,消费者在申请信贷证券的时候,一般都是以不动产房屋作为抵押,其价值需要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来评估,所花费用均是由消费者个人承担,这给消费者增加率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未实施汽车产权证书,可能造成汽车重复抵押、转让,给银行带来较大的风险。汽车信贷大规模证券化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复杂,因为其交易环节多、参与方多,所以还需要出台法律政策来规范征税环节以及对税收收入进行定性。

四、完善我国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环境、经济环境

2004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暂时可以以《试点管理办法》为基础,以建行、国开行两个试点运转起来,对SPV的法律地位以及与证券化相关的会计、税务、披露等制度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使信贷证券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提高信用评级的科学性

我国要赶紧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全国性的信用担保和评级机构。严格限制评级人员的资格,要求评级人员评估的独立性以及评级机构的独立性,使之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直接按照市场规则开展业务。但是,信用评级机构又不能不关注汽车贷款的年利率、违约率、车辆保险情况、发起人的授信标准和流程还有各种催收政策等。评级后,还需要对评估对象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做出评级调整,这样才能确保评级结果公正、有效。

(三)拓宽汽车消费市场

政府应逐步放松对汽车金融公司的限制,制定更宽松的汽车消费政策,鼓励汽车金融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同时,科研机构可以和企业、政府相互协作,研发出高科技节能型汽车、汽车零件,政府在此基础上给予更多的推广优惠。

(四)加快证券市场的建设

资产证券化的大规模发展可以降低发行成本、减少集中性风险。因此,需要加快信托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市场中介服务类机构发展,同时,与证券化产业紧密相连的保险业、基金业高速发展也能有效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前进。在这方面,可以考虑加强国际合作,以外国的人才增强我国该行业的发展活力,以外国的经验指导我国的发展方向,以外国的资金给我国注入新的动力。

从国外经验和学者研究来看,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必然带动汽车消费的发展,2005年我国已经超过日本而成为仅次于美国的汽车消费大国。然而,与蓬勃发展的汽车工业和汽车消费市场相比,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脚步明显落后。我国从1998年开始施行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以来,贷款购车比例平均为15%2004年这一比例仅为5%,与国外平均70%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国民消费观念的日渐改变,金融市场改革步伐的日益推进,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市场的飞速发展,都要求汽车金融特别是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步伐与之相适应。因此,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汽车消费信贷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很大发展,并为之提出了种种政策建议。

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在国外有多年的发展历史,证券化资产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为国外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的繁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从1996年对珠海高速公路项目实行证券化以来,国内学者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越来越多,金融市场的决策者也十分重视资产证券化的发展。2005年,经过多年的方案研究、审批和准备,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进行了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对于金融资产的证券化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孙亚东.优先发展汽车消费信贷证券化.北方经贸,2003:74-77.

[2]任国栋.中国汽车消费信贷证券化模式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5:35-49.

[3]周兴艳.我国汽车金融资产证券化研究(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0:11-18.

作者简介:翟熠,1989年1月17出生,女,2011年本科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籍贯:辽宁省沈阳市,在职研究生专业:金融学。

,1989年1月17出生,女,2011年本科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籍贯:辽宁省沈阳市,在职研究生专业: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