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若干问题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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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社会若干问题探讨

刘艳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规划研究所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延伸,节水型社会建设已成为一项长期任务。从目前形势上来看,水资源紧缺及水环境污染是社会经济与城市建设的制约因素之一。只有秉承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想,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才可以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前进的动力。在进一步深化的过程中,应扩大宣传的力度、提高信息化的程度,以及加大管理制度建设,从而为下一步的实践提供良好的基础。基于此,本文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面临的重点问题,阐述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性,并结合现状,针对性地构建出科学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践探索路径。

关键词:节水型社会;问题;措施

引言

建设节水型社会能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但受到不同地区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公众素质等因素的影响,节水型社会建设存在区域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因此,必须基于本区域的实际条件进行创新,从我国以往的节水型社会实践活动中总结经验,以便科学地开展理论和实践创新工作,推进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稳中向好发展。

1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涵义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水资源流失与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但节水型社会并不是提倡绝对的节约,而是要注重减少水源污染,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提倡积极开发利用水资源,比如应加大对微咸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研究开发力度,从而提升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2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用水需求日益增长,水资源供给量严重不足

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上升和三胎政策的开放,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国人口将达到一个新的增长点,人口数量的增加意味着所需淡水资源的增多,但是由于淡水资源总量有限,再加上一部分水资源流失与污染,使得人类可食用的淡水资源量岌岌可危,产生了严重的供需矛盾。

2.2污染物超标排放,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面对当下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我们不仅要贯彻落实节约用水理念,还要增强水资源保护意识,坚决不破坏水生态环境。目前,淡水资源的主要污染源来自企业,据统计,我国很多城市未建设污水处理厂,无法处理工业废水等污水。还有一些城市虽然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由于污水处理成本较高,经济效益较低,相关企业及管理人员就减少污水处理程序甚至不启动设备,严重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并致使大量污水、废水排入水域系统中,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及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2.3认识不到位,规划编制思路受限

①当地规划编制人员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义理解不深入,加上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及措施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总结,导致规划编制思路受限,地方特色不突出,缺乏可操作性和实用性;②由于规划编制人员对定量技术方法缺乏认识,分析手段相对薄弱;③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错位,与当地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不协调,使得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落实难度较大。

2.4管理体制不健全,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

管理体制不健全是当前影响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水利、城建等不同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提供节水管理基础数据,但由于统计方法的差异,造成数据不完整且缺乏准确性,使得规划编制方案可靠性较低。此外,从多部门协调管理以来,一些地区分级管理界定不清楚,导致部分区域无人管理而部分区域出现双重管理的现象。

3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

建设节水型社会应妥善协调好节水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结合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应高度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3.1增强规划编制规范性与科学性

规范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是落实其具体措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在进行水资源规划编制前,首先要开展调查评价工作,掌握区域水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月度和年度总结,以提高认识水平;同时,还要减少主观成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制定水资源分配方案。另外,应学习吸收国内外先进水资源管理技术,结合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和资源、经济等实际情况,编制和提出与之匹配的建设规划和工程任务,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

3.2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完善节水制度体系

我国是全世界水资源匮乏国家之一,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强化水功能区规划管理,建立权责明晰的监督管理条例,根据水功能区的总体目标,核定功能区纳污能力,从而通过建立水资源保护制度、划定管护范围、限制排污量等措施防止水源继续遭受人为破坏。制度体系促成了人们不可持续的发展理念,指导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造成水资源严重短缺。为此,同时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优化相关激励机制,让节水成为用户的自主行为,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必要措施。为保证水资源管理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节水型社会建设应制定相关节水管理条例,确定区域水资源保护范畴,以流域管理机构为指导核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相关标准,并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度,例如节水器具、行业用水定额等标准,建立高效执法队伍,从而形成完备的执法和监管机制,增强法治用水的可操作性。

3.3采用多种方式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开源节流,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例如,可以加强污水资源化,将污水用于工业生产中,当作冷却水或需低质用水的工艺中,也可以喷洒道路、景观以及农田灌溉等。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对群众进行引导,可以从立法的角度,分析再生水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南方一些缺水城市,降水量较为丰沛,但依旧属于缺水地区,因此可以利用雨水收集装置,如储存池,将雨水收集起来,到旱季缺水时拿出使用,日本、德国等国家在有效收集雨水方面十分有经验,可以适当借鉴。沿海城市应加强对海水、咸水等资源的研究和利用;还可以尝试发展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建设人工增雨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结合大型水利设施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3.4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强化用户参与式管理

由于水资源具有短缺性及流动性,加上水资源使用范围广,因此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水权明晰的分级管理机制十分必要。首先,水利部门必须实行水资源统一分配,实现水资源统一调度,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供给水效率;同时,还要加强对区域用水总量的监督与控制,对城乡用水进行定额管理,制定用水管理计划,做好各行各业的用水核算工作,掌握具体水损失量和供配水设施运行情况,以便及时止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其次,还要强化用户参与式管理模式,尊重群众的意愿,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用水户积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奠定一定的群众基础。公众参与的途径主要包括政策和法令的制定、水资源管理决策等方面。

4结语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如何建设好节水型社会,是未来我国向友好型、资源型社会发展的重要挑战。本文主要从规划编制、制度管理、科技进步、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今后还需要不断探索,优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体系,为政府的宏观管理提供更科学的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1]王雪,方国华,李鑫.基于序关系分析-模糊物元法的昆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综合评价[J].水利经济,2020,38(05):30-35+76.

[2]郑俊峰,刘磊,李烃.淄博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探讨[J].山东水利,2020,No.262(09):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