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基于土地利用多功能性视角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17
/ 2

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基于土地利用多功能性视角

杨文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延安分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 716000

摘要:在人地关系日益复杂、土地系统科学内涵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基于传统 LUCC研究已经很难完全反映出土地利用演变的复杂性。“土地多功能”的提出,为我们更好地认识和应对农村土地利用的变迁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为了解决传统的单纯的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农地改造给农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土地整治;乡村振兴;土地利用

引言:

“乡村病”问题日益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长期存在的农村用地功能供给和农村发展对农村用地功能的需求不均衡。以促进人、地、业等为核心要素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人、地、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农村土地使用的综合性,是农村土地使用的综合性,是农村土地使用的综合性。因此,研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应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一、关于多功能性理论的内容

(一)农业方面

所谓“多功能性”,就是指一种东西表现出来的“多种功能”。OECD注意到:“多功能”是指一种经济活动能够产生多个结果,并且能够达到一个以上的发展目标。它既是一种行为的特性,又是一种被人所赋予的价值。从多职能角度看,多职能具有“积极”的一面,然而,在实践中,多职能的输出却同时包含了“好”与“坏”。多功能理念最早在林业、农业和园林中得到应用。其中,“农业多功能”一词最早在80年代末出现于欧美发达国家,并被称为“农业多功能”。到了1990年代,“多功能”这一理念越来越受到重视,被认为是一种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也是一种对农业发展的新认识。

农业的多样性可以理解为:农业生产能够满足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其提供多种产品与服务的能力。如食品安全,环境效益,景观价值,文化遗产等。这一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制定出一套合理的政策,从而使得多食品及非食品产量指标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有效的方式达到,并且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农业多功能化”已被政策制定者、学者以及草根利益相关者所普遍采用。这一现象不但表现在政治上和学术上,也表现在农业对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影响上,更表现在农业与农村的关系上,是一种“新范式”。同时,随着人类社会对永续发展理念的不断追求,多功能性的研究也逐步由农业向农村土地利用、农村建设等方面拓展。

(二)乡村方面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欧农村开发中引入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使得农村开发政策由过去的生产型向现在的农村开发方向转移。同时,“多功能”这一与可持续发展思想相一致的观念,也开始在林农领域产生。后来,“多功能性”这一理念被西方的一些学者所采用。乡村多功能发展是指乡村区域在充分发挥自己的特点,并与城市等其它系统协同工作,从而对自然和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它具有显著的空间异质性,强调了乡村发展要从对传统农业的过分依赖中解脱出来,把自然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立足于土地多功能性,开展土地整治

(一)结合农村多功能土地开展整治

农村土地利用中最早出现的是住宅、耕地,其主要用途是居住、农业等。在社会发展的早期,人们的数量很小,需要也很少。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相对落后,使得城市用地的功能供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随着对耕地的简单改造,农业生产逐步向机械化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城市用地功能的供给量和需要量是同时增加的,在一定的时间内,两者之间有可能会出现相对的均衡。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区域内出现了大量的工商业用地。同时,城镇化、工业化也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的无序膨胀,人与地的关系越来越紧张。农村人口增长和农村用地萎缩的矛盾,造成农村用地功能供给严重不足。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追求多种功能,如娱乐、旅游、文化等,传统的生活、生产功能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

一个宜居富裕的农村,除了要有一个健康的经济发展作保证外,更要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从生态环境的观点出发,开展土地整治要遵循自然法则,遵循景观生态学的原则。在大范围内,通过构建大范围的生态网络和绿化基础设施,在小范围内实现对生境质量、景观多样性、土地生产力和固碳能力的优化。加强乡村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可以为工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也可以为居民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对乡村人居环境进行科学的规划,对“空心村”进行治理,必须对乡村人居环境进行全方位的改善。通过有序地推进农村人口的适度集中生活,促进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业与农村人口在土地空间上的有效匹配,从而真正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品质[1]

随着社会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国已有大量的天然荒地被开发成了农地和建设用地。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一系列单纯的土地改造行为却造成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造成了农村土地生态功能不能满足农村建设对卫生环境的需要。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耕地被占用、被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用地的生产性功能。粮食安全和土壤退化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为了保证农村社会的和谐,提高农村经济的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必须对农村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土地整治由单纯的经济利益驱动的单一土地整治,向将社会、经济、环境和文化视为一个整体的综合性土地整治转变。旨在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修复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农村用地多功能协同发展的对策。

(二)结合供给侧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乡村振兴的内涵已从物质层面的改善,如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扩展到了深层的振兴,如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独特的文化与有序的管理体制。土地资源的多样性,使得土地整治能够在供给端解决“三农”问题[2]

首先,农村产业振兴是以农业现代化、工业园区化和服务业集聚为基础的。以发展农业为目标,进行土地整理。建立大规模的、集中的、高标准的基本农田,帮助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生产基地的建设。以工业发展为导向,进行工业、矿产、闲置地的综合整治。在交通条件较好,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大力发展产业园区和商业园区,促进农村产业集聚。同时,还应该把农业与生态、能源、旅游和文化等新的农业生产和管理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多用途农业为基础,有效地吸收农村劳动力,推动“三产融合”,实现农村“居住”与“业”的协调发展。其次,在土地整理中,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两种方式。实现村庄管理的公平性和公开性,使本地农民能够在规划、实施和监督的整个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必须改变农村居民对农村社会治理的传统理念,培养农村居民的“自主”意识,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内聚力与自主性[3]。在此基础上,要注意保护好农民赖以为生的农业生产,保护好农民的农耕文化。强调在乡村地区,对传统文化建筑进行保护,并为非物质文化发展提供用地,使其能够继承传统,并与现代文明相结合。

结束语:

未来,关于土地整治和乡村振兴的研究,需要在多个空间尺度上,探讨土地整治对乡村振兴的影响机理和模式。量化土地整治对农村用地的多功能供给和“乡村振兴”对农村用地的需求。研究成果可为国土资源开发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提高农村用地变化的弹性,从而更有效地实现农村用地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参考文献:

[1]姜棪峰,龙花楼,唐郁婷.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土地利用多功能性视角[J].地理科学进展,2021,40(03):487-497.

[2]孔雪松,王静,金志丰,佴玲莉.面向乡村振兴的农村土地整治转型与创新思考[J].中国土地科学,2019,33(05):95-102.

[3]龙花楼,张英男,屠爽爽.论土地整治与乡村振兴[J].地理学报,2018,73(10):1837-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