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护理潜在法律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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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护理潜在法律问题

邵叶,林祎扬

上海市天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陕西团队   上海200031

摘要: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法律法制,制度不断完善,人文素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护士的法律意识还不能跟上现代社会对护理的要求。现阶段有些护士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护理工作属于高风险职业,护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会存在着法律问题。护理人员对于在从事社区护理工作中可能侵害患者享有哪些民事权利,并不清楚[1] 对于可能触犯到哪些法律条款认识不足。因此护士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能范围和法律责任,知晓病人及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从而有效维护病人及自身的合法权益[2]

关键词  社区护理 法律

1 社区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责任问题

1.1侵犯患者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生命权和健康权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 护士在执业过程中,由于护理不当,技术不精或工作不负责任,给病人健康带来损害甚至死亡的差错事故,是对病人生命健康权利的侵犯[3]

1.2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 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相对弱势地位。在社区护理过程中,护理人员有义务将疾病的相关信息,治疗护理的方案如实告知病人。护理人员如果故意隐瞒或者夸大告知,其行为构成了对患者知情权的侵害。特殊情况除外。护士在执行操作时没有耐心解释,不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进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将构成知情同意权侵犯。

1.3侵犯患者身体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多样的,身体包括头、躯干、四肢、器官及毛发等,对于固定于身体成为身体组成部分,如假肢,义齿,心脏起搏器等对于这些部分的侵害也可以被认为是构成侵害身体权。如护士在进行护理操作时借助治疗需要名义,拘禁患者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剥夺患者的生活方式,即是侵犯了患者的身体权,情节严重的也属于非法拘禁。

1.4侵犯患者隐私权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且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是我国宪法赋予个人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利,它主要包括个人生活自由权、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权利用四个方面。护士在执业时,擅自公开病人的健康资料如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泄漏病人的隐私,即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

2 社区护理工作中可能触犯的法律条款

2.1  收礼受贿

患者得到护理服务后,病情好转或全愈,出于感谢自愿馈赠少量礼品,原则上不属于受贿范畴,但若护理人员主动索要,或者接受巨额钱物,则是犯了索贿,受贿罪[4]

2.2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护士上门进行护理操作后,时常会将棉签等医疗垃圾遗漏在患者家中,家属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一同处理,容易造成交叉感染和二次污染[5]。操作中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2.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护士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或者以牟利为目的,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如安眠药,含有罂粟壳的止咳药水等)。触犯刑法。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4 其他 玩忽职守罪、渎职罪、侵害财产罪、违反护士条例等

如护士条例第十七条,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错误的医嘱护士有权拒绝执行,而不是盲目执行。

3防范措施

3.1 人事科和护理部在人员安排上要考虑护士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要注意年资搭配。尤其在高危时段、高危人员、高危病人环节做好适时督导。社区护士应该严格遵循各项护理操作规程,护理操作规程是广大护理工作者经过实践不断充实,修改,完善而逐渐形成的。是前辈们的经验和智慧。社区护士应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业务,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2 社区护士在居家开展各项护理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或家属护理操作的相关内容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和风险,并发症等。要求患者或委托人签字同意。这既是尊重病人的权利也是护士自我保护的需要。患者同意也是医疗护理侵权行为的必要免责条件,是医疗护理侵权行为合法性的前提[6]

3.3 在社区护理中,由于社区护理环境特殊,护士与护理对象密切接触,对他们的隐私和家庭内部相对比较了解,护士容易接触到患者的隐私。护士应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注意言行举止,不把患者的隐私当笑料,不拿患者的隐私当谈资。无

泄漏患者的隐私也会给患者带来心理创伤。

3.4 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护士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学习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护士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等。通过强化执行规章制度,使护士自觉用相关的医疗管理条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与言语,明确护理工作与法律的关系。

4 小结

随着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社区护理服务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护理相较于医院护理,在一个相对开放的工作环境下进行,服务对象,范畴和责任都相对大于医院护理。容易出现侵犯患者各种权益等法律责任问题,再加上护理教育课程设置中缺乏法律知识,传统护理课程体系与教育内容中的法律知识很少,甚至为零[7]  护理人员不仅要以护理道德规范约束自己,还要从法律的角度审视护理行为,各种护理活动要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参考文献:

[1]丁雪梅.护理人员法律知识认知水平的调查与对策(J).护理与康复,2007,6(2):86-87.

[2]蔡德芳,桂鸿斌,李江涛.护理教育中潜在的法律责任问题.(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200-201.

[3[ 张优琴,辛亚娟,钱萍萍.举证责任倒置后护士证据意识状况调查及分析(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201-203.

[4] 张晓琳,李春卉,石玮.谈社区护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实用护理杂志,2001,17(3):56

[5] 李燕青.社区护士出诊发生不安全事件的分析和防范对策(J).中国保健营养,2013,(7):3754.

[6]杨绍珍.护理人员告知义务的探讨(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4,20(1):67.3

[7] 韩忠福.新形势下加强护理人员管理实效的思考(J).中华护理杂志,2000,35(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