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需求与制度供给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10
/ 3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需求与制度供给研究

钟琦[1]

(广州工商学院 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850)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长期护理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社会议题。本文旨在研究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需求与制度供给,并探讨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来满足社会的需求。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综述和对社会实践的分析,本文认为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现有的制度供给存在不足之处。因此,应当通过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完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同时加强社会各方的参与和责任,以推动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老年长期护理、社会需求、制度供给

1.引言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老年长期护理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联合国人口司《世界人口展望2019》显示,2019年世界人口的平均寿命已达到72.6岁,预计2050年全球平均预期寿命有望达到77.1岁[1](陈东升,2020),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以及失能老年人口数量的迅速攀升,长期照护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的社会现实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严峻挑战。而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手段,具有满足老年人群长期护理需求、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和促进社会福利的潜力。

2.相关概念界定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和老年长期护理的需求,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要准确区分这两种需求,就得首先明确相对应的概念。2000年,世卫组织提出“长期护理”(Long-term Care)的内涵,我国对于Long-term Care,国内学者有不同的研究概念,如长期护理、长期照护、长期照料等,我国在“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提出要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这里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就是本文需要探讨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长期照护。“长期护理”本身就是舶来品,需要因地制宜的发展[2](唐钧等,2018)。因此,本文采用世界卫生组织关于长期护理的定义,长期护理是指非专业照料者(家人、朋友或邻居)和专业照料者进行的照料活动,以保证自我照料能力不完全的人的生活质量、最高程度的独立生活能力和人格尊严[2],这个定义,更多的表明,长期护理是尽可能的为失能或者半失能、失智或者半失智、因身体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提供的一种护理模式,而且伴有护理周期长,护理价格相对较高等特点。有众多学者对长期护理保险进行了定义,本文采用美国健康保险协会(HIAA)关于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 Care Insurance,LTCI)的定义:在一个较长时间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病或者功能性损伤的人提供的护理费用补偿[3]

3.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需求

3.1 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国家卫健委2022年发布《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2020年的77.93岁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4],寿命的不断提高,也给老龄人带来的生活和就业的改变,学者针对这种现象,提出了“长寿时代”的概念[3](琳达·格拉顿等,2018),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对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

3.2 老年长期护理的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人为1.9亿人,期中有30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有12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5],国内许多学者对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作了许多的研究,如根据美国长期护理调查的7个状态来评估[4](海龙,2014),有运用马尔科夫模型预测需求[5](彭荣,2009),对于老年长期护理的需求,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趋势,我国是人口大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正在缓慢增长。

3.3 国际经验与借鉴

为了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问题,许多国家都制定相应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政策,日本和韩国选择了护理保险政策,并把它作为一种公共性项目[6](高春兰,2012),老年长期照护政策是西方国家进入深度老龄化以后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7](倪赤丹,2017),因此,构建适合我国的老年长期照护制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就成了我国社会当前的迫切需要。为积极应对我国的高速人口老龄化,我国于2019年出台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把人口老龄化作为我国后续很长时间的基本国情来应对,同时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切实做到习总书记的治国使命:“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4 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制度供给

4.1 国内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演变

我国从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社会,老人的长期照护在中国制度和文化情境中体现出不同的特点,也与中国改革后的人口与经济社会变迁息息相关[8](王莉,2018)。《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2018)》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有87.7%的城市失能老人和92.1%的农村失能老人希望在家中接受长期照护服务,我国仅有5.4%的失能老人可以在家中获得来自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提供的照料

[9](党俊武,2018)。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供给仍然是困难重重。

4.2 制度供给的问题与不足

《中国养老服务蓝皮书(2012—2021)》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8.75%、约为2.6亿,2025年我国失能总人口预计将上升到7279.22万人,2030年将达1亿人。2021年上半年,全国49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参保人数达1.34亿人,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52万人(CLIP,2019),我国当前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仍然在试点阶段,虽然从2016年的15个城市,扩展到2020年的49个城市,但我国当前人口基数多,老年长期照护的供给仍然严重不足。

4.3 政策调控与创新的尝试

我国老人长期照护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政府的政策都是在如何帮扶贫困老人上面,如农村的“五保”户、城市的“三无”老人;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如1996年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00年出台《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6年《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2010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1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我国的老年护理进入了正规化阶段;第三阶段是2011年后至今,201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2012年、2015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更是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老年长期照护在我国的制度保障(王莉,2018)。政府的制度供给,对于老年长期照护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 建立有效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5.1 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中国目前有663个城市,直辖市4个,地级市293个,县级市366个,当前的长期护理保险只试点了49个城市,未来的路任重而道远,因此,要明确政府和家庭之间的责任边界,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宜采用线上和线下多种渠道方式,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带来的成果,向人民群众宣传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重要作用,让居民真正理解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惠,重新认识长期护理保险,更加认可制度。

5.2 完善保险制度设计,合理分担财政负担

可以考虑在我国建立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分担、共同负责的“三位一体”的覆盖全民的长期护理体系;大力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通过各种预防性措施控制长期护理成本的增长[10](侯立平,2012),同时提供可以由政府护理津贴,并采用“先付——报审——报销”的方式,或者可以借鉴美国以房养老的政策,这样就可以保障长期护理有充足的资金。

5.3 提高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

通过基层医疗机构与区域医疗中心之间的双向转诊、专家社区坐诊等提供便捷的优质诊疗服务,提升患者对基层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不断向社会输送专业性居家照护服务人才,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居家照护服务供给的影响力。积极培育居家照护服务人才,发挥教育机构,鼓励居家照护服务人才进入社会组织中从事居家照护服务工作。最后,在全国范围内树立社会组织参与居家照护服务的典型,扩大示范效应[10](宋成全、孙敬华,2021)。

5.4 加强社会各方的参与和责任

在我国,能够提供长期照护的社会组织包括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通过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在社区内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居家照护服务供给的专业优势,提升社会公众对居家照护服务社会组织的信任度,鼓励社会公众购买社会组织提供的居家照护服务。

6 结论与展望

本文旨在分析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社会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的关系。首先,通过对老年人口增长趋势和老年长期护理需求的驱动因素进行研究,揭示了社会对老年长期护理的需求与期望。其次,探讨了国内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了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然后,从制度设计、政府角色、市场机制以及社会组织的参与等方面,探讨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供给方式。最后,提出了政策建议,包括完善制度、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合作、提升社会组织与家庭的支持能力。鉴于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需要在后续发展过程中,注重政府、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平衡,更高效的认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发挥应有的作用。

[1]陈东升.长寿时代的理论与对策[J].管理世界,2020,36(04):66-86+129.

[2]"中国长期照护保障需求研究"课题组,唐钧,冯凌,王君.长期照护:概念框架、研究发现与政策建议[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20(01):8-16+89.

[3]琳达·格拉顿、安德鲁·斯科特:《百岁人生:长寿时代的生活和工作》,吴奕俊译,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

[4]海龙.我国高龄老人长期护理需求测度及保障模式选择[J].西北人口,2014,35(02):40-44+49.

[5]彭荣.基于马尔科夫模型的老年人口护理需求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2009,24(03):77-80

[6]高春兰.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中政府与市场的责任分担机制研究——以日本和韩国经验为例[J].学习与实践,2012(08):103-109.

[7]倪赤丹.老年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构建的国际经验与中国路径[J].改革与战略,2017,33(11):199-202.

[8]王莉.政府还是家庭:长期照护服务供给责任反思[J].学术论坛,2018,41(05):117-124.

[9]党俊武:《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161、159页。

[10] 侯立平.发达国家(地区)的老龄人口长期护理体系及其启示[J].城市问题,2012(01):89-95.

[11] 宋全成,孙敬华.我国社会组织参与居家照护服务供给问题研究——基于组织合法性的视角[J].中州学刊,2021(03):62-68.

基金: 本文系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共建课题2021GZGJ71结项成果。

作者简介:钟琦,管理学硕士,讲师,工作单位:广州工商学院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劳动关系、社会保险。


[1]作者1简介:钟琦,管理学硕士,讲师,工作单位:广州工商学院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劳动关系、社会保险。

[2] W H O. Towards an international consensus on policy for long-term care of the ageing[R].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0:6.

[3] 胡宏伟,李佳怿,栾文敬.美国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发端、架构、问题与启示[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5(05):163-174.DOI:10.16152/j.cnki.xdxbsk.2015-05-024.

[4] 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_部门政务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5]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 国家统计局 (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