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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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杨军兴

身份证号:370685197710190075

摘要:消防工程在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建筑智能化体系对消防系统的性能、功能、质量及施工安装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通过深入分析消防工程施工中的管理要点,结合自身多年实践经验,对实际施工中存在的一系列管理不当、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明确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消防工程施工的设计与安装、施工过程的管控、系统调试验收等方面给出了具体建议,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整个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展望。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社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的建设工程也在发展的过程中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虽然建筑发展势头较为良好,但是,在实际施工时,建筑施工现场仍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施工管理问题,这也是施工制度不够完善的表现。若建筑施工企业一直采用当前的施工管理制度来进行施工操作,这不仅会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此外,这也会严重延缓施工的进度,并且造成多种施工资源的浪费。对此,建筑企业必须要对当前的建筑施工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发现问题才可以对问题进行解决。就目前而言,当前阶段建筑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模式较为落后;第二,建筑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无法实现全方面管理。因此,这就需要相关建筑单位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升级,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建筑施工的现状。

1加强建筑工程技术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性

良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使用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运作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建筑施工的效率,这也是当前阶段建筑施工采用最多的施工模式。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效果,提高建筑整体的施工质量,相关建筑企业必须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改进与优化,以此来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与高效。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

2.1职能移交监管缺失,火灾起数逐年上升

以山东省德州市为例,统计分析 2016—2022 年8 月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数据(见图 1),可以看出,2016—2018 年,施工现场火灾起数较少,且起伏不大,以 2019 年为分水岭,2019 年以后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火灾起数呈大幅上升趋势。究其原因,2018 年原公安消防部队改革转制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由市、县两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产品监督抽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环节,进行全方位、无缝隙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形势较为平稳。

2.2消防法规严重滞后,多头监管责任不明

目前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的职责划分,各地出现不同的监管模式,如有的地方政府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职能划转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将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职能划转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违法案件查处职能划转市、县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唯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尚未明确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由于目前现行的《消防法》只是局部修订,许多配套法规和部门规章未能及时跟进,所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为,根据现行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消防救援机构仍有对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履行消防法规情况进行监管的职责。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四个阶段,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至少涉及四个职能部门,这已超出现行《消防法》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正因如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现状是,行政审批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只负责审批。

2.3住建部门负责审批,施工环节概不负责

2020 年 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答复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咨询时,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 51 号),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仍然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机构,其法律依据是《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3有效管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程序与步骤

3.1行政审批部门

负责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或者通过政务网办事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情况推送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结果负责。

3.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接收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信息后,及时了解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施工单位、勘探单位、检测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消防设施施工质量、消防监理履职情况、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消防设施检测质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结果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按照权限依法查处或移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3消防救援机构

接收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信息后,将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范围,一般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按照一般单位的要求实行管理。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07 号)第十三条规定,对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建设工程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是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应急照明 ;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3.4行政审批部门

一经发现建设工程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查处,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时,将其纳入必抽对象,严格审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未取得行政许可(备案)合格手续的建设工程,视为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除之前,不具备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监督管理范畴的条件,因为行政处罚尚未结束之前,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责任尚未发生转移,仍应由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竣工验收职责的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和督促整改。如果该建设工程处于停止施工的行政处罚执行状态,消防救援机构可以不对其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也可以对其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建设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单独进行查处。

结语

综上所述,在日益加剧的建筑市场竞争中,建筑施工单位要占据有利地位,在更大限度上获取经济效益,比如严格管控施工质量,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那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科学合理构建工程管理体系,加强优化创新施工技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不断改善升级施工技术,有效处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正确高效利用一系列施工技术,管控好施工材料质量,尽可能提升现场管理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效率和质量,推动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修振华. 建筑施工技术及其现场施工管理 [J]. 住宅与房地产,2021,(15): 139 - 140.

[2] 孟宪洲,张国胜.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及其现场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策略[J]. 住宅与房地产,2021,(4):169 -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