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音乐教育的独立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8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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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在《关于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的几个问题》(载《乐府新声》89年第2期)一文中写道:准确地认识国民音乐教育作为学科(或课程)的科学性质,是改革的基础问题。旧的、传统的教育意识束缚着对国民音乐教育性质的认识,致使有关探索和研究未能冲破德、智主导的局限。在现代心理学的大量实验证明理论研究材类中,应当看到人的身心发展,绝不是以德,智、体的教有能够包容的。在强调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教有体系中,美育以其特殊的功能必然成为相对独立的并列于德、智的重要教育内容之一。作为有别于德育、智育的美育措施,国民音乐教育具有这样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