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现代智慧技术的银行金融供应链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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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现代智慧技术的银行金融供应链探究

邢雪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300000

摘要:在要求高标准高的市场环境下,银行机构应重视金融供应链的时代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发展。其中,智慧化发展是银行金融供应链优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银行机构应重视金融供应链各项数据技术,了解其基本特征和现状。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基于现代智慧技术的银行金融供应链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现代智慧技术银行金融供应链管理

引言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如何顺应政策要求,推动供应链金融平台在数字化时代下更好地服务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是当下研究的热门话题。在这种形势下,银行必须抓住发展机遇,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积极创新业务模式,加大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让信贷资金更好的支持中小微企业,真正为实体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1发展供应链金融正当其时

1.1供应链金融是推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当前我国经济已转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阶段,无论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要,还是畅通人流、物资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需要,供应链金融均是高效配置资源、协调各方利益的有力工具,能够在强化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

1.2国家利好政策频出,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

从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将供应链金融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以来,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发布政策文件,如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银保监会2019年155号文《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央行2020年226号文《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文《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这些政策和决议的推出,扫清了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制度障碍,逐一破解了实层面的难点。

2银行金融供应链发展现状

2.1金融科技创新不足

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趋向专业化,交易模式趋向复杂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样发生着变化,因而促使供应链金融产品趋向于全方位的创新。而目前Z银行提供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上相对发达国家来说,还是非常少的,不足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多样的融资需求。如不同的资金供给双方对资金的需求及认知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而没有按需将供应链上流动的资金分配给不同的企业,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错配。随着供应链金融所涉及的关联方愈多,关联方所涉及的领域不同,企业经营的模式不同,所涉及的风险亦不同。所以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就不能再采用范式的风险评估模型对不同企业进行风险度量。否则,银行方就不能估算出相关企业的真实风险情况,使自身面临比评估结果更大的风险,或致使银行无法充分满足优质企业真实的融资需求。

2.2法律与监管风险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求相关技术领域法律规范的加快落地和法律工作者对技术领域认知能力的提升。然而我国在科技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及政策制定还不成熟,相关技术及其权限使用的合规性尚不明确,使得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的创新发展还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因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运作机构设置还不完善,还有很多供应链融资没有独立的风险控制机制,核心价值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也带来了许多的风险隐患。除此之外,新兴技术存在的某些隐蔽特性也给信息的追踪和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相应地也将增加商业银行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同时带给整个金融系统许多的不稳定性。因此,新技术引发的法律和监管风险会对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带来阻碍。

3基于现代智慧技术的银行金融供应链探究

3.1应用于信用评价平台的建设

结合金融供应链评价主体对象、智慧技术,银行应作为主体主导信用评价工作,而其他金融公司、企业等单位应作为辅助体,主动配合或参与评价过程。例如,在评价某个额度较大的放贷对象时,银行机构可结合集成度高的智慧评价系统,利用已经收集的数据信息,系统、全面地评价目标对象,继而最终获得真实、可靠的盈利信息、偿债能力等。同时,基于智慧技术的兼容性,银行机构应提升信用评价对象的广度,即其评价对象应从整个供应链角度出发,如可以是申请的主要成员,也可以是其中核心企业,也可以是其他类型供应类企业。这样便能让损益更加直观、明显,能让供应链模式形成更加可靠的网络结构,满足各个企业的金融供应需求。

3.2应用于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

第一,确认应收账款。核心企业同一级供应商应借助约定密钥,远程确认线上电子数据信息,并形成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以提升交易可靠性与真实性;第二,申请融资再贴现。供应商可基于应收账款凭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资金帮助,如融资贴现等。在此基础上,银行应基于供应链实况、企业信誉等要素,验证电子凭证。并基于验证结果执行电子凭证贴现操作,金融机构在签收时对供应商完成资金代付,同时债权从供应商转移为金融机构;其三,凭证拆分流转。供应商应基于供应链流程,分析债权凭证、流转,并支付给上游供应商,在收到凭证后上游供应商可向银行申请融资贴现;最后,到期还款。在应收账款到期还款日后,相关企业应基于资金转移至金融机构或持有债权凭证的供应商,实现资金闭环管理。

3.3规范数字科技治理

国家和行业应根据我国数字供应链金融发展规模和阶段完善数字科技标准体系,建立规范的数字治理政策。完善数字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数字供应链金融实践经验全面布局数字科技治理系统,对数字供应链金融信息的获取、处理和运用进行全方位的建设和管理。无论是在网络上、系统上、平台上,还是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上,都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设计和规划,推动数字科技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拓展数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渠道和创新机制,驱动我国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4促进集成应用,进一步加大智慧供应链金融集成推广

加快区块链技术在汽车、农业、粮食等涉及智慧供应链金融的重点行业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利用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和共识机制等核心技术打破信息孤岛这一问题,提升智慧供应链金融的整体信用度,提前预知风险并及时规避,因地制宜地为各行各业制定相应的融资方案,从而提升融资效率,也能够降低成本。

结束语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等新兴科技的落地,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在满足广大企业客户迫切的融资需求的同时,也为自身带来一系列潜在的风险,如:技术与数据风险、法律与监管的风险,以及金融科技创新不足等。因此,本文认为商业银行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健全风控体系和完善法律与监管制度,加大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利用金融科技驱动供应链金融模式加速转型等。最后,基于本文对具有代表性的银行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的分析,希望能够对我国银行业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借鉴意义,为供应链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作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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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邢雪(1990.01.19),女,汉族,籍贯:天津市,现有职称: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银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