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城乡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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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城乡规划管理与城乡规划实施建议

柴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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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制度,对我国的城市规划进行了改革;出台县乡镇计划的编制方法,使本地区的农村的用地计划更加完善;修订镇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规范,充实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其次,在具体操作方法上,要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就土地类型划分问题进行交流;对相关的规划批准内容与方式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对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总用地总量的限制,强化了对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总用地的管理。文章通过对目前我国城市与乡村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剖析,并针对这些问题,对如何改善我国城市与乡村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出了一些可操作的意见。

关键词: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建议

一、当前城乡规划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一)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达不到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的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期,规划就是对计划的继续和对空间的贯彻,常常是工程布置到什么地方,就编制什么地方,这就产生了一种以发展为导向的规划思想。这样的城市建设理念,不符合“以人为中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也不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城市和农村规划和行政工作功能日益缺乏的形势

最近几年,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在加强自己的功能,进行了各种与城市空间布局直接相关的各种计划,期望自己的部门能够在城市空间布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与此同时,在各个领域的技术与体制的加强中,规划系统已经建立起来的整体技术优势正在逐步消失,工作的技术支撑薄弱。针对目前这个部门之间竞争有余、合作不足的现状,规划部门正面临着加速规划体制与机制的改革,从而更好地增强在政府层次上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行政统筹能力,以及更好地提高在技术层次上的技术统筹能力。只有随着时代的发展,提高了统筹的水平,才能借助各方的力量,才能进一步增强城市和农村的规划权威和执行力度。

(三)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暴露问题突出

主要体现为“多”对“少”的矛盾:一是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准过多监管过少,导致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的调整具有随意性和灵活性;二是由于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禁令较多,而对城市规划实施的引导较少,加之城市规划人力资源匮乏,导致违章建筑时有发生,在某些紧急情况下,规划局成了被问责的对象。三是一些地区的城市规划机构,其法律上的职权过多,而其实权过小,从而造成了一种既进又退、又受牵制的窘境。在目前的管理制度下,规划科的负责人基本上拥有一切的决定权,但是事实上却没有任何的决定权,只是由规划科来承担。四是对工程项目进行了大量的策划调研,而对工程项目进行了大量的策划调研,缺乏对策划工作的技术支撑,最终导致策划工作中的策划工作很难得到贯彻执行。目前,我国城乡规划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若仍沉浸在区的政府职能和区发展商手中的区区权利之中,而不从总体上审视目前城市规划工作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对其的忧患意识,就不能形成一种形成公众积极参与,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推进城乡规划工作的良好局面,从而使城市规划部门束手无策,逐步丧失目前仅有的那点有利条件,最终沦为“发证员”或“画图匠”。

二、对现行城乡规划管理的问题反思

(一)对城乡规划管理设计层次的反思

区域规划:因为区域规划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并且具有很高的挑战性,因此,在制定计划时,规划的人员通常很难对各个地区的具体状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特别是对于某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它们的建设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再加上,区域规划没有一个可以执行的主体,也没有一个可以被执行的管理体系,因此,它们就像是一张纸,像是在墙壁上挂了一幅挂画一样是一个摆设。更别说进行有效的配合,防止出现重复的投入和造成的浪费。因此,这就经常会给计划的制定和计划的总体规划:因为目前阶段,城市发展目标、城市规模等都缺少一个强大的明确基础,再加上目前对各级领导的判断体系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因此经常会出现城市总体规划一任领导一次调整的不合理情况,或者仅仅是领导的口头根据,并没有对城市的发展进行实际的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因为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变量,没有深入了解地方的建设发展需要,所以常常无法对各种类型的土地的开发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指导。现有的城市规划制度应从城市整体布局方面进行合理的调整,并在具体实施中加以完善。

(二)对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的层面思考

作为一种重大的社会性行为,我们应当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考虑,并及时对绩效评估、管理体制进行相应的调整:

完善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估制度。一个城市从诞生到发展,往往经历了数百年甚至数千年,而一名普通的地方官,其“政治生命”也就是数十年,甚至数年的时间,其任职期间的城市“亮点工程”,虽然对提升城市的城市形象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不可能建立在“亮点工程”之上。若不进行“绩效考评制度”的改革,以其短促的“政治生命”中的“政治前途”为代价,难免会产生“亮点工程”。如果忽略了短期内很难产生效益的基建项目,必然导致对城市发展规划进行频繁地调整和修订,甚至违背了城市发展规划。

城市和农村的规划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当前,我国各个中小城市在规划和行政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有些是由政府部门组成的,有些则是由政府部门直接组成,有些则只是作为一个次级部门,由政府部门组成。

三、改进现行城乡规划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重视多视角地切入

在计划的“广度”方面,强调从多个角度切入,可以为计划的制订提供多种考量;在计划的过程中,强调多种学科和多种价值观念的协作和相互渗透,可以提高计划的“广度”,从而为计划的思维更为开阔,从而为计划的科学化奠定良好的基本条件。由于城市与社会的关系,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以及城市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所以,就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关系来说,就显得比较狭窄了。

(二)对公众参与的重视

注重公众参与的实践规划城乡规划涉及了政府、公众、开发商等众多的主体,各个主体在目标导向和主体利益方面会有差异,因此,在主体的理念和思想上,会出现比较大的差异。为此,在城乡规划的制定中,应通过多种途径来促进公共参与。用公共参与确保了规划结果可以更充分地体现出各方面的需求和意愿,用公共参与来解决各方面的差异,从而降低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冲突。

(三)重视多部门协调

要注重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要调动各部门参加规划的积极性。由于城乡规划具有综合性,所以需要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深化对其他职能部门职权与城乡规划之间关系的研究。要注重多部门利益的综合协调,要强调各个部门价值的引导,要主动引导、明确自己的职责,希望可以获得了有关政府部门的积极回应,为规划的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政府基础,要将城乡规划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筹和综合调控功能发挥出来。

结语

规划实施是规划编制最终结果,规划执行的可行性则是规划执行的基本动因。在城乡规划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城乡规划的不同发展阶段,城乡规划的城市建设项目也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规划的整个过程中,要将规划的可操作性当作一条重要的主线,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掌握一些规律,找到一些共同点,为社会提供一些服务,这样才能真正的体现出城乡规划的真正价值。

参考文献

[1]负娟.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9(29).

[2]程茂吉.从城乡统筹再谈城乡规划全覆盖[J].规划师,2019,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