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检验对船舶安全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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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检验对船舶安全的影响

黄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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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港口贸易是经济支柱之一,在港口发展中,离不开船舶的使用,因此,做好船舶检验检测十分重要。21世纪以来,通过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经验,我国的船舶检验技术有了较快发展,但是缺陷依旧存在,还没有将其完全消除。及时发现这些缺陷,采取相应的排除措施,才能不断优化船舶轮机检验工作,促进船舶行驶的正常化。本文探讨了船舶检验中一些比较常见问题,并结合这些缺陷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可以为广大船舶轮机工作人员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船舶检验;船舶安全;影响

引言

我国已建立起一整套的船舶检验制度,明确了国内船舶检验内容和具体标准,对船舶检验工作进行了规范,及全方位的要求。在过去的船检工作中,由于船体和仪器存在较高的故障率,使得船检部门必须对这两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不断地提升船员的技术水平,引进新的检测技术和仪器,保证各项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

1船舶检验对船舶安全的影响

由于船舶在水面航行时需要装载大量货物和乘客,若在航行期间发生故障,会直接影响货物运输效率和船舶运输安全,情况严重,则会引发船舶安全问题,甚至会对船上乘客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因此船舶检验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检验人员通过对船舶船体、尾轴等多个部分进行检验,以此提前明确这些部分是否存在安全问题,保证船舶可以顺利地在水面上完成运输。通过对船舶上的设备开展全面检查工作,能够及时检查出存在隐患的设备,并及时开展维修工作或者更换设备,保证船舶上各类设备可以在航行期间发挥出应有效果,协助船舶安全、顺利地到达目的地。

2现状

2.1船舶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检修检测服务机构安全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质量,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培训及业务管理投入不足,甚至以不正当手段参加市场竞争。数量众多的渔用救生筏检修站多为家庭作坊式,普遍存在人员不专、业务不精、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2.2渔船检验重视程度不足、检验率低

捕鱼业是一项工作强度大、安全风险系数高的产业,从事捕鱼业的群体大多文化知识水平低、生活质量不高,大部分从业人员并不重视渔船检验。除此之外,受其行业产能限制,渔业属于边缘产业,不属于地方支柱产业,导致地方政府忽视渔业整体发展,致使现如今渔船检验监督管理体系依旧不健全。甚至有个别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盲目追求渔船出海之后带来的渔业经济效益,错误地认为渔船只要没有重大故障、能够顺利出海即可,所以在检验渔船的时候敷衍了事,导致渔船检验工作变成了“形象工程”,没有发挥出任何作用。因此,渔业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跟上渔船发展的节奏,管理力度及工作效率低下,检验工作无法有效结合理论与实践,难以推动渔船检验规范化发展。

2.3船舶检验机构未有效履职

部分船舶检验机构的检修检测服务质量管控制度不健全,验船师责任心不强,对船舶服务机构现场核实把关不严。部分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在日常监督中不认真履职,存在人情管理现象,甚至干涉船舶检修检测服务市场,刻意指定服务机构;部分渔船检验机构未落实技术条件中有关商渔船融合的规定,对船东选择的商船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不进行现场核实、不允许更高等级的船舶服务机构提供渔业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的现象。

3优化船舶检验工作的方式

3.1提升船舶检验人员的综合能力

船检人员作为开展检验工作的主体,其检验能力、综合素质会对检验结果的精准性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检验单位需要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对检验人员定期开展专项培训活动,使检验人员提高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与此同时,检验部门可以通过设置奖惩制度、激励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检验人员积极参与船舶检验工作。通过提前设计绩效指标,促使检验人员主动端正态度,提高检验工作规范性,达到提升检验人员综合能力、专业素质的目标。

3.2加强监督,形成管理闭环体系

建议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片区船舶检验管理处和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具体执行程序,并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构建船舶服务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片区船舶检验管理处将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细化,制定相应更为具体的工作程序,将对船舶服务机构的认可、初次审核、换证审核、日常监督、暂停作业、复查、撤销认可、举报投诉、信息通报、评估提升等工作形成闭环管理。日常监管工作由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开展,以检修检测质量核查为核心,辅以核查服务机构的场地、人员、设备、档案等要素的符合情况,按程序处置发现的问题。上述举措结合信息化建设,最终建成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闭环体系。

3.3完善信息共享系统

经过多年的实践工作,加之船舶事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相关部门在船舶检验及船舶安全检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了大量真实可靠的检查资料和数据信息,成为船检和安检工作的重要基础,有效地保障了船舶航行安全。但2个部门在数据信息方面的侧重点不同,现阶段船舶检验和船舶安全检查所使用的是2个相互独立的信息平台,二者间无法顺利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强信息对接,建立信息共享系统,搭建具有统一性、规范性的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不仅能够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为数据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帮助,有助于充分发挥船检及安检工作的效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前,获取船舶检验的结果,能够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对状态良好的船舶可适当减少安检次数,对存在问题的船舶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有助于提升安检工作效率。开展船舶检验工作时,了解安检相关标准,能够有效避免出现遗漏,有利于船舶检验工作水平的提升。加强信息对接,有助于提升安检周期的合理性,在保障船舶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实现船舶运营效益。

3.4出台法律政策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针对船舶安全、船舶检验出台一些法律政策,加强监督力度,及时查处擅自造船的船厂,防止不具有造船资格的船厂违规造船引发安全问题。与此同时,船检机构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规定、行业规定开展船舶检验工作,严格落实好检验工作的各个环节,为船舶运输安全提供保障。

结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船舶检修检测涉及的各方都应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及时开展科学立法,完善调整对象和措施,满足履行国际公约和有法可依的客观需要;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促督指导协调相关方,引领船舶检修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船舶检验机构和船舶检修检测机构应切实履行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检修检测领域的船舶技术状况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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