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纠纷问题及其预防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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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纠纷问题及其预防策略

刘洋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 广东惠州  516001

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各个行业企业的发展速度也在不断加快,而在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公司股东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的影响下,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产生变得十分频繁,基于此,本文将针对公司股权纠纷问题及其预防策略,进行具体的探究与阐述,进而帮助企业公司进行相关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公司股权纠纷问题;预防策略;分析与研究

前言:在我国当前阶段的公司企业发展中,“股权纠纷问题”已经成为公司法律纠纷问题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方面对于公司股权问题的处理往往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足,对于相关问题的产生,没有进行合理的预防与充分的解决,这对企业工资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一、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内涵与类型

(一)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内涵

公司股权纠纷所指的是在企业存续经营的过程中,股东方面会以权利的行使,来保证企业运作的推动,而在这种前提下,公司内部的股东和非股东之间、股东之间等,就会产生股权转让的现象,而由这种现象所引起的具有争议性的股权案件,就称之为股权纠纷问题,一般会包含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纠纷等[1]。而引发股权纠纷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较为多样的,政府职能的错误、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信息披露的不充分、法制法规建设的不完善等都会导致此类问题的出现。

(二)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类型

在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分类上,大致可以分为以下4类:①股权确认纠纷:事实上就是在股东资格确定上产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之中由于股东资格确定导致的股权纠纷问题是较为常见的,这种纠纷的产生本身也具备较为复杂综合的特点。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股东确认而引发的股权纠纷问题,一般常见于有限责任公司之中,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确认,会以当事人是否持有公司发行股票为基准,并不会产生争议;②股东权利纠纷:这种纠纷所指的就是在注册企业公司之中,公司财产权益所有者本身具备怎样的权利,在行使权利时所产生的纠纷;③股东出资纠纷:这种纠纷的产生所指的是在企业设立、增资过程中,由于向公司注资职责的履行而产生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之中,这种纠纷的产生主要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就是先出资、后出逃情况的产生,这种情况指的就是企业发起人在进行公司设立时,以借款等形式,进行资金的筹措并将其划至验资账户之中,而在验资工作完成之后,再以多种方式抽取资本;另一方面,就是股东将出资额进行虚报,而相关单位也进行虚假验资证明的出具,这就会使不符合相应登记条件的企业成功登记;④股权转让纠纷:这种纠纷的出现,主要就是股权在转让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上文中也有所提及,主要指的就是股东和非股东之间、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均属于此列。

二、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预防策略分析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健全

在现代企业公司的建设、发展之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形成,是企业发展必备的,简单来说,就是企业经营权、所有权在完全的分离状态下,为保证企业管理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迅速实现,而在管理人员、股东、债权人、公司职员等不同利益体间,形成的组织制度安排与规划,这种结构的形成,能够将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进行有效的发挥,同时,能够保证各方股东权利、利益的切实维护。在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之中,重点强调了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这三种权力机构在企业内部的治理中,所构成的关系为相互制衡,其中股东大会是企业发展中的最高权力机构。而在股东大会一旦成为了第一大股东的“常会”之后,其最终决策权就难以得到顺利的行使。而在公司制改革、放权让利改革的持续推进之中,所有权的主体呈现出一种日益明晰的发展趋向,基于此,法人股、国家股的权力,就需要在这种背景下,进行更为有效的明确和明晰。

(二)企业公司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

在当前阶段的企业发展中,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行,有效责任制、股份责任制已经逐渐将执行者管理、政府管理等模式,进行了有效的替代,但是,由于长期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公司的股权纠纷问题仍然是一项对企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的发展、建设中,所有权、经营权层面的分离上,仍然难以将行政、政府部门的干涉,进行及时的摆脱,这就使得企业公司的权力、执行力等,难以根据现行法规政策、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进行决策,由此也就能够看出,企业公司内容制度改革深入的必要性,各个部门应该逐步将政府、行政部门对企业经营产生的干涉,进行有效的摒弃,促成企业产权明确、独立经营模式的实现[2]

(三)企业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优化改善

企业公司在逐步发展中,对于股权激励机制的优化改善,能够以市场选择机制、综合机制、控制评价机制等的强化,来为股东权益的保证提供助力。同时,能够通过约束、引导股东的形式,来达成对公司股权进行合理分配与应用的目的,这样就能够将企业发展、股东竞争中的不合格股东进行淘汰,进而为企业的稳定前进提供保障

[3]。而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激励机制的实行,能够在股东之间形成一定的约束、限制与激励,进而保证股东之间有良心利益循环机制的形成,这样就能够激励股东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出重要的推动力量,规避股权纠纷问题的产生。

(四)充分利用法规政策的限制作用

在企业的发展之中想要将股权纠纷问题,进行有效的杜绝,企业方面也可以将如《公司法》等法规政策的限制作用,进行充分的发挥。在民众参与度更为全面的上市企业之中,企业方面所提供的制度保障必须要及时、全面而充分,这样才能够规避公司股东股权滥用情况的产生,当然,这种制度上的完善与健全也需要结合国家的法规政策建设,进行更进一步的优化,这样也能够将股东为谋取利益,将上市公司作为空壳公司这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现象的产生。而政府部门也需要明确将与之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进一步完善的关键作用,发挥自身从源头遏制的作用,以避免职权滥用等问题的出现,保证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规避。

结论

综上所述,在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处理中,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对公司股权纠纷产生的具体原因、分类等有全面、正确的认识,这样才能够保证问题处理的有效性。本文站在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内涵与类型以及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预防策略分析两方面出发,着重阐述并分析了企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何进行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预防和规避,并重点强调了规避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重要性,希望能够为公司股权纠纷问题的处理,提供一定的借鉴,同时,希望能够为行业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周兰萍,叶华军.信达置业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纠纷案的启示[J].建筑,2021(8):54-56.

[2]陈明.股权融资抑或名股实债:公司融资合同的性质认定——以农发公司诉通联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为例[J].法律适用,2020(16):43-53.

[3]王家欣.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纠纷的审判困境与路径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14):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