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生命通道,共护消防安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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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生命通道,共护消防安全

张志

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张志 

近年来,国内已发生多起因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或各种障碍物占用、堵塞而影响救援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十分惨痛的后果。消防车通道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专用救援通道,在火灾发生时是一条关乎被困人员安全的“生命通道”。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很多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关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导致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小火变大火甚至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如何整治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是当前一个时期所有城市、乡镇所面临的共同难题。笔者认真学习研究了全国各地的经验做法,针对深圳市的现实状况,梳理出消防车通道堵塞的常见类型、危害后果以及整治措施,以期为各地整治该问题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一、消防车通道堵塞的常见类型

(1)私家车随意停放。由于受住宅小区或者商业综合体地面或地下停车场车位数量的限制,再加上有些停车场收费较贵,私家车随处停放的乱象在各地非常普遍,其中不乏占用消防车通道无法及时联系车主移开、影响消防车进入救援的情况。

(2)小区疏散出口被锁闭。一些物业为规范小区人员车辆管理或降低管理成本,会锁闭除主大门以外的小区其他疏散出口,给居民疏散及消防车通行带来了极大不便。

(3)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有些商户为扩大经营场地,违规在商铺外搭建构筑物;有些个体户尤其是餐饮、水果商贩,违规占道经营,有些甚至将小推车摆在消防车道上设置摊位。

(4)违法设置各种固定或移动障碍物。在一些城镇,经常可以看到在消防车道上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限宽柱、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或可移动障碍物未采取有效临时挪移措施;有些地方的市政园林部门,在种植绿化、景观树木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消防车通行的实际,有些树冠伸到消防车道上方,导致消防车通行受阻

(5)违规堆放货物、杂物在消防部门的巡查中发现,很多工厂、商店、宾馆酒店为生产经营和装卸货物方便,经常占用消防车道,违规堆放一些货物或者杂物,严重影响消防正常通行。

二、消防车通道堵塞的危害后果

2020年7月2日凌晨,广东湛江市一幢民居住宅楼着火,由于私家车堵塞消防车通道,延误了七八分钟救援时间,造成一家五口不幸身亡。2022年8月,江西省南昌市某居民楼突发火灾,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时,小区里的消防车通道被乱停乱放的私家车堵塞,消防员只有跑步前去扑救火灾。两天后同一小区又发生火情,消防车再次被乱停放的私家车拦住去路,所幸两起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由此可见,堵塞消防车通道就是堵塞“生命通道”,耽误几分钟的黄金救援时间,就有可能造成几条鲜活的人命顷刻消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规定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阻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消防车通道堵塞的治理措施

笔者认真学习借鉴了全国各地对于消防车通道堵塞的治理措施,梳理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1)集中约谈警示。地方各级政府及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物业服务企业、商业综合体及步行街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进行集中约谈,讲清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风险后果播放相关典型案例,警示相关单位负责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自觉组织整改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集中、消防车通道长期被堵塞、占用的单位和住宅小区,要面对面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履行主体责任。

(2)集中划线管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要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一般社会单位,要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要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上乱停乱放行为;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城中村,相关乡镇、街道、社区要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3)集中组织清理。各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限宽柱、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绿化、景观树木,要及时进行移植、修剪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组织人员当场清理或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管理使用单位要及时整改,确保畅通。有条件的社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要推行智能化管理,充分利用摄像头、违章电子提示屏等技防设备,对消防车通道实行全时段监控,一旦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等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清除。

(4)集中执法整治。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积极主动联系住建、城管、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联合执法中,对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道路、场所区域内违法停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依法采取责令立即驶离、罚款、拖离等措施予以处理;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居民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5)集中宣传曝光。各地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平台,常态发送关于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提示信息,提醒公众自觉遵守。要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6)集中熟悉演练。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组织队站对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六熟悉”工作,掌握底数,摸清情况。对发现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社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乡镇、街道、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及时清理消除,加强日常管理。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以及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一批液压移车器、破拆工具组等器材设备,方便在出警灭火救援行动中使用,避免因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延误灭火救援时机。

参考文献

1.苑长军 黄明发《全力打通“生命通道”》;

2.何肇瑜《析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现状与对策》;

3.潘爱思《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之我见》;

4.杨晨艺《探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现状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