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运用新兴信息技术的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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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运用新兴信息技术的探索

钟洁盈

东莞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23302

摘要: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各地对招标投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资源。本文将结合东莞的行业发展实际,简述新兴信息技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应用现状,并对行业未来的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进行大胆的探索。

关键词:信息技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一、概述

信息网络技术发展飞快,日新月异。近年来,全国各地对招标投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资源,旨在依托新兴信息技术,创新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高招标投标环节的工作效率,遏制围标、串标及暗箱操作乱象,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原则,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交易市场体系。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出“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2013年,《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正式实施;2022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明确“鼓励利用信息网络与技术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信息网络技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现状

(一)大数据的分析与利用

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数据迅猛增长,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大数据的分析与利用成为招标投标领域的热点。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数据分析与利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数据易采集、数据量大的特点,对工程交易规模、工程交易数量、企业竞争态势、中标金额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直观反映招标投标市场的情况,为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和辅助参考,为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提供精准数据支撑。随着“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等社会热点的不断深化,如何有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充分挖掘招投标数据,显得尤为关键。

(二)移动数字证书的推广

201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数字证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推广使用提供了法律基础。依托《电子签名法》,引入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信息技术加密等手段,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密、签名、验签,有效降低交易系统的泄密风险,确保参与招投标主体身份的真实性、行为可追溯性以及数据传输及存储的完整性,保障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可信性、权威性及安全性,推动电子招标投标进入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快车道。

(三)远程异地评标的实现

目前,远程异地评标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要求,2022年,深圳、东莞等19地市签订《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框架协议》,探索搭建区域间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平台。远程异地评标是依托电子交易系统,按照规定和项目需求,统一会商系统、统一见证系统、统一线上支付,通过各地联动实现评标过程音视频实时交互、在线评审、在线交流、远程监管,全过程线上操作、电子留痕、可溯可查,实现跨区域“线上开、异地评”,促进专家资源跨区域共享共用,一定程度上遏制围标、串标行为。

三、新兴信息技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探索

(一)升级全流程信息化,迈入“电子招标投标2.0”

电子招标投标本质上就是数据与数据的对比。只有突破旧有思维,用信息化、网络化思维重新构建新时代下的交易方式、流程,改革招投标文件的传统形式,推广应用“电子保函”、“电子中标通知书”,从文本向数据化转变,才能实现真正的电子招标投标。2021年,东莞上线推行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全行业版),能够适应不同行业主管部门不同时期对招标投市场的应用需求和业务规则调整需要,实现房建市政、水务、交通等各行业及施工、服务等各类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只需在指定时间登录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文件完成开标,全程线上操作、电子留痕、可溯可查,实行网上异议、投诉,真正实现“交易零距离,投标无障碍”。

(二)交易数据标准化,实现全行业数据大共享

现行各地已建的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系统,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数据量不大,数据来源局限于其所在行政区域,数据量不足以科学充分地反映行业动态;二是大数据应用有限,基本上以数据统计、展示为主,在提高招投标效率、防止围标串标方面未体现直接作用;三是大数据不共享,各地自建的大数据系统仅在当地使用,投标人跨地区投标存在数据空白期。因此要进一步统一交易系统,最大程度将数据标准化,搭建全国性共享招标投标大数据系统,结合“电子招标投标2.0”,强化交易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将大数据分析结果如投标企业履约情况、历史报价情况等引入到有关评标环节作为评标因素,对于推进招投标数字化、标准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延伸移动交易应用,推行招标投标指尖办

长期以往,投标人前往招投标现场参加投标已是常态。随着移动通讯技术和智能移动终端的高速发展,“指尖化”招投标将成为主流发展趋势。2021年,东莞在“粤商通”APP开通公共资源交易指尖办服务,通过系统对接“粤商通”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搭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移动端入口,用户只需扫码登录,就能体验投标文件在线加解密、中标通知书在线签发、关键信息加解密等多项移动服务,打破传统数字证书仅能在PC端操作及地市互不兼容的技术壁垒。未来可进一步扩展移动招投标的功能,搭建云交易平台,个性化交易信息推送,结合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全过程移动招投标,彻底打破招投标的空间限制。

四、结语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驱动是大势所趋。为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行业须重视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深化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升级,强化交易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着力构建全链条移动交易体系,推动招投标行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

[2]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

[3] 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法,2022年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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