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角下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综合执法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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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角下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综合执法研究

杨晓艳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651499

摘要:由于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前一直不被人们重视的社会噪声污染,如今已成为了城市居民生活中最严重的噪声环境污染源,且呈现逐渐增多的态势。其危害程度甚至超越了其他类型的环境污染源,成为了市民反映意见和环保投诉案例中的热点话题。针对社会噪声污染的特征和污染状况以及社会噪声污染的预防问题展开了研究,并提出社会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与意见。

关键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特点问题预防对策

前言

城镇化发展加速带动了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在日益增加的经营性文化休闲商业设施中,满足了我们各种文化游乐活动的需求,但同时这些文化休闲活动所产生的噪声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利的环境影响。本文将在研究此类行为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性质以及危害情况的基础上,给出预防意见。

  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是指人们因社会活动而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和施工的噪声以及道路交通噪声之外的影响城市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噪声。按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款第二项中的相关规定: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程度超过国家统一规定排放的生活环境噪声的污染和排放标准,从而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的生活、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的一种现象就叫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1]。与其他噪声污染源一样,其具有多发性、无形性、局限性、暂时性和危害性。

  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监管上的难题

2.1 获取准确监测数据的难题

2.1.1社会生活噪声的声源种类繁杂

社会生活噪声的声源类型多且错综复杂,声学的频谱类型中的频率噪声成分多样。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来自经营性的娱乐设施以及商贸营业行为中所使用的固定设备,如供水电源、空气通风、电器音响,装载运输车辆等,其次还包括房屋装修的噪声,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以及各种动物的噪声等等,种类很多且容易混淆。这些噪声源的发声原理各不相同,音级高低不同,频率也各不相同,对人的心理产生巨大的影响和冲击。

2.1.2文化娱乐、商务和餐饮等场所均位于高处

社会生活噪声的传播分布区域范围非常广泛,且呈三维立体地分布,主要是传播区域在城市居民比较集中的市中心区以及住宅区。在城市商贸繁华的老城区和大型商业住宅中心区,KTV、小吃餐馆、商业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分布十分的普遍,并且位置一般都靠近居民住宅楼。其所能使用到的其他各种设备,根据对其工作环境特性等具体要求,可能会设置安装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工作区域,如冷却塔、热泵装置、中央空气室外机系统等的安装设置场所通常设置在平楼顶或裙楼顶,而水泵、变压器设备则往往安装在居住楼地下室,噪声源呈立体分布[2]。居民区是噪声敏感的地带,住宅装修造成的噪声污染也出现在楼层之间,形成立体分布。与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可能会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与矛盾。

2.1.3社会生活噪声不易被监测

社会生活噪声常常混杂在居民住宅楼区甚至居民楼内,且影响声级不一定很高,有时候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声级也能达到相关标准,因此社会生活噪声相较于工业生产、建筑、交通运输等的噪声污染隐秘性较强,且往往并不为人们所关注,取证比较麻烦,执行与监督的法制基础也不牢固,因此极易引起市民不满、引发社会群体内部的冲突与对立。

2.2 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污染治理中的困难

2.2.1审批与监管脱节,执法管理部门不明确

在过去,娱乐场所在兴办初期,前置审批流程仅须经过文化、公安、卫生等三个行政部门批准,而控制垃圾处置过程的主要是城管部门,前置审批过程中并不涉及环保这一关。这也造成了后续的问题脱节。重审核、轻行政和管辖的部门太多,是造成问题出现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经营一家休闲市场需多个主管部门的批准,所以通常在行政批准后单位和行政双方存在着监管上的空档,甚至陷入了监督失控的状况;发生问题后又不知该由什么政府部门管,群众也只能找环保部门,但环保部门由于不参加审核,没有国家法规所赋予的取缔权力,所以管理工作难度很大,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2.2 维权取证难

一是现行法律主要以“违法性”作为构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前提。界定是否存在噪声侵权,片面地以是否“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作为尺度,忽略了受害人的主观感受[3]。由于个人的健康状况、职业等差别,对噪声的耐受力差别不一,如心脏血管病人、夜班人员等是噪声侵扰导致的伤害,却无法举证侵权与后果之间的关系。

二是噪声加害者认定难。首先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难以界定,造成噪声无法监测,大功率音响器材的音量调节随意性太大,人为因素不可控。其次对商业广告、深夜行人喧哗等流动性噪声更加无法监测,即使监测设备有监测数据,也无法对噪声制造者追责。

  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对策

3.1 做好场所规划

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时需慎重、充分考虑城市噪声问题,开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普查和交通噪声污染模拟与预测,为城市总体规划、交通发展与规划、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

[4]如:(一)按噪声对城市进行分区。使住宅区、文教区等远离工厂、车站、机场等高噪声源的区域,安静区和高噪声区域之间用绿化带或缓冲带隔开来阻断或降低噪声的传播。(二)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协调好公安、交通、农机、建设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改善路况。各种交通枢纽,例如如车站、机场等,使它们远离城市安静区域,规划专用道路将车站和城市相连交通流量大的应规划若干条环城道路减少穿过城市中心的车辆严格区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流。利用地形或屏障降低噪声,利用沿街建筑遮蔽形成“声影区”,降低噪声利用绿化带减噪能用于减噪的绿化带有两种一种是茂密的树林带它能够作为一种遮音的屏障,使一部分的声音被反射,一部分的声音则被树林吸收;另一种则是地面松软的植被覆盖如花圃、草地等它能够吸收经地面反射的噪声。(三)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从源头消除噪声,包括在路边、路口等繁华路段安装隔声板、吸声板,在室内噪声大的公共区域部分吸声体等,降低噪声对居民的侵害。

3.2 把好审核关,形成统一的标准管理机制

按照国务院公布并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文娱场地的边界噪声污染,必须符合国家明文规定的生活环境噪声国家标准”,“申报获得保护的批复文本后,方可到工商部门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录备案事宜,领取运营证照”[5]。由于上述要求都对文娱场地的设立提出了环保准入条件,因此环卫主管部门也需要把好这个审核关。娱乐业的监管,必须按照“谁审查、谁参与、谁监督、谁管理”的原则执行。若有严重违规者,知法犯法就要对其采取“警示、吊销行政许可”的办法,以打击非法违规行为。

3.3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举办相关活动,提高人们的素质

通过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工具,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危害及其防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民众了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危害,从自己抓起,积极防治噪声污染,努力形成一个保护好声环境的社会新风尚[6]。深入开展噪声污染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和打造“安静居民小区”等项目,并要求在一些住宅区中进一步细化噪声控制指标,以切实做到小区不受噪声污染,真正实现居民区不受噪声污染,从而形成良性的邻里关系,并推动全社区重视、共同保护人们所生存的声环境。

3.4 完善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地方政府应细化法规具体明确态环境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多部门的噪声污染监管职权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单位的噪声污染举报电话,将城区中各噪声与各职能部门一一对应明确,将噪声扰民投诉事件解决率纳入考核评分细则,以结果为导向,即实际解决噪声扰民投诉事件为中心的考核体系。

  1. 结论

近年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成为最主要的噪声污染源趋势,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所以要预防由社会生活噪声造成的环境污染,就一定要在各项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执行规范的基础上,从自己开始,从我做起,从大家做起,共同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生活环境,去创建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付莎.创新型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22,14(04):74-79.DOI:10.

[2]杜玮淦,孟健.为社会生活噪声“立规”守护群众“耳边安宁”[N].南方日报,2022-06-08(A10).DOI:10.

[3]王人众.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20.DOI:10.

[4]李林.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D].河南大学,2019.

[5]张郸.城市商业密集区社会生活噪声监测工作的探讨[J].农家参谋,2018(18):221.

[6]罗培松,赵霞.城市商业密集区社会生活噪声监测工作的探讨[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7,3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