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审计思路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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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审计思路探讨

罗小斌

百色学院     广西 百色    533000

摘要:土壤是维持地球生命的关键,因为它们“构成农业发展、基本生态系统功能和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壤不仅是食品的关键 但也是通过碳固存缓解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调节因素。 生产性土地和土壤是重要的自然资本资产,突出了重要的联系粮食、可再生能源和水安全。[1]土壤污染防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专项审计调查,客观反映被审计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评价成效,揭示问题及风险隐患,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健全和责任落实,确保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的安心。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审计

引言

相对于大气、水污染、土壤污染往往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等特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底数不清、治理成本高、难度大、周期长、技术复杂且不成熟、社会影响大等诸多难点。[2]土壤污染防治审计是审计技术创新管理工具之一,由国家政府审计部门组织开展,是评价政府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重要手段。因此,在土壤污染防治审计时,应当注重摸清底数、预防污染、严控风险、扩大修复中寻找到审计的脉络。

一、从政策制度出发,深入了解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与目标完成情况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简称《土壤法》)。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法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土壤法》,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中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将被重点监管;同时,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资废弃物。在具体审计中,应当关注《土壤法》贯彻实施保障情况。审查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宣传《土壤法》,督促企业学习法律制度规定,引导公众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相关知识情况。是否存在法律宣传普及形式单一、范围窄,干部群众对依法防治土壤污染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是否存在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对法律不熟悉,对法律理解认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足,是否存在部分企业负责人学法不主动,对法律制度规定不够了解,依法防治污染的意识不强,公众对法律法规具体内容知晓率不高等问题。

二、通过数据分析,审查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土壤污染防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针对土壤污染防治要加大财政投入,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资金的直接投入,另一种是设立基金。[3]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是指专门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等促进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资金。《关于下达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的资金共44亿,支出列为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 节能环保支出”。其中,湖南、广西、云南三省预算排前三,分别为9.5932亿、3.4842亿和2.9309亿。《通知》要求各省在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切实提高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率的同时,继续做好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治理等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抓紧开展项目论证、立项等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实施基础。从我国已经设立的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看,由于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资金渠道单一,容易存在缺乏持续性资金保障、财权和资金责任不明、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强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进行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程。[4]土壤防治专项资金末端数据往往可以反映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存在末端数据量大的特点。在审计过程中,一般需要计算机大数据辅助分析,甚至需要联合部门数据联合分析。 审查突然防治专项资金,应重点关注了中央、省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的合理、合规和效益性,项目库建立及绩效管理情况和项目施工建设情况,对资金使用企业、单位的监管情况等。现场实地查看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投入试运行等情况,确保环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发挥效益。(高鑫)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从资金性质出发,一是分析土壤防治资金的财政管理。关注资金是否专户管理,是否建立专账,是否通过各种手段流入统筹账户。二是分析土壤防治资金来源。关注专项资金上级来源和本级配套情况,关注资金的其他来源情况。三是关注资金的拨付情况。关注拨付时间、流向,是否存在截留等。

三、总结归纳,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审计结果

对土壤污染防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应区别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5]当然,我们遇到的问题一般都存在共性和个性两方面。对共性方面,应归纳总结其原因。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的制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及时进行对应层级政策的调整;土壤污染防治执行过程初选问题的,应针对性堵塞执行过程中的漏洞;土壤污染防治内部管理不规范的,应加强单位内部内部管控。对于问题中的个性方面,应按性质分类。若只是对政策解读把握偏差,则加强领导干部培训,若是存在主观违法违规的问题,应当追究责任。

参考文献:

[1] International yearbook of soil law and policy 2016[M]. Berlin, Germany: Springer, 2017.

[2]杨佳庆.土壤污染防治审计应重点关注的四个方面.嘉峪关市审计局,2019.03.17

[3]卢玉秋,狄瑜,高何凤,陈何潇,李杨,林秋莲.广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37-41.

[4]孙宁,朱文会,孙添伟,司绍诚.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J].环境保护科学. 2017,43(05):17-22.

[5]彭晓. 专项资金审计思路探讨[J]. 审计月刊. 2022,(02):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