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项目承包商管理的实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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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项目承包商管理的实践

许,锋

广东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摘要:从建设单位的角度,探讨对于项目承包商的管理。通过对承包商概念的界定以及承包商管理问题的研究,提出承包商管理的基本要求,并从项目风险评估、承包商选择原则、项目实施前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承包商评价管理等方面形成对承包商管理的闭环。

关键词:建设单位;承包商管理;安健环管理;项目管理

0 引言

建设项目的管理基本遵循对于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的把控,其中对于人的管理,可以说是整个项目管理的基础。作为建设单位而言,并不直接参与项目的建设工作,而是由承包商来完成主要的建设任务。建设单位期望项目的质量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果,就必须做好项目承包商的管理。

1 承包商概念的界定[1]

为了做好承包商管理,前提是对承包商概念的界定有清楚的认知。相对于建设单位这个甲方,乙方包括为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劳务或设备材料供应和服务的单位。同时在项目管理上,建设单位底线是要求项目现场的质量安全健康环保方面不能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因此把承包商界定为:以合同或协议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劳务或设备材料供应和服务,并直接进入建设项目现场的单位。

2 承包商管理中的问题[2]

承包商管理中一旦出现问题,最直接的表现大部分就是突破建设单位的底线,也就是造发生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事件。通过对建设项目大量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事件案例的研究,可以反向分析出承包商管理中的共性问题。

一是建设单位发包把关不严。建设单位将业务发包给资质和实际能力较差的承包商,或承包商资质过关,但能够投入项目建设的资源不足,譬如为抢项目,承包商恶意低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项目管理失控。

二、管理边界未明确。建设单位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专业人员,无法深入评估项目建设内容和风险,与项目总承包商或者多个平行分包商之间,未能有效划分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导致存在管理交叉或真空地带。譬如建设单位特别是国有性质的甲方,在巨大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压力下,面对纷繁复杂的建设项目,越位管理,绕过监理单位或者承包商管理层,直接对基层作业人员进行指挥,不仅劳心费力,更容易引起项目现场管理纠纷。

三、缺乏监督和绩效评估。建设单位没能很好地履行监管职责,未向承包商充分宣贯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也没有定期对承包商的管理绩效进行评估,更无法做到通过评估做好承包商筛选,为后续的合作淘金去沙。

3承包商管理基本要求

对承包商的管理贯穿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应当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通过充分的沟通,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管理定位和责任,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造良好合作基础。特别是在招标阶段就将建设单位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纳入招标文件中。在与承包商签署合同时,同步与承包商签订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其中条款应与发包项目的风险大小及特点相适应。

4项目发包前风险评估

建设单位应对拟外包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大小及特点,确定候选承包商应具备的资质、经验、业绩和管理水平等。根据项目风险评估结果、项目内容及特点,确定对承包商管理的模式、标准、内容及程度等。

5 承包商的选择原则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风险大小及特点,确定对候选承包商质量健康安全环保资格审查方式。可要求候选承包商提供相关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以往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业绩记录及审核评价结果,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

对具有多分支机构的大型承包商的资格预审,建议不仅要审查总公司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条件,还要审查投标分支机构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条件,避免出现“大资质小队伍”的情况。根据资格审查结果从优选择承包商,必要时对承包商进行实地考察。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承包商才能参加项目投标。同时,建设单位制定严格的承包商质量健康安全环保评标标准,严把准入关,评标过程要客观公正,质量健康安全环保评标结果作为选定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对于不满足建设单位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的承包商“一票否决”。

6 项目实施前管理

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的项目负责人、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工作内容。此外,建设单位应组织审核承包商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即管理评审),进一步促使承包商重视和加强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通过管理评审,能够有效促进各方的相互了解,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充分梳理分析项目全过程风险,提前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实现管理落地。[3]

7 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督促承包商有效执行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如果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发生较大调整,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对于长周期项目,建设单位可定期对承包商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审核评估报告,促使承包商不断提高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绩效。建设单位应要求承包商不得随意更换作业人员,重要岗位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等)的调整需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确保其能力满足项目作业管理的需求。

8承包商评价管理

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可对承包商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绩效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承包商执行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工作计划、质量健康安全环保协议和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以及对承包商的改进意见。评价结果同步知会给建设单位商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EHS管理部门作为今后选择合格承包商的依据。

在项目结算时,根据承包商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绩效评价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结算。承包商存在违反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行为并达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扣款条件,项目付款时依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扣除质量健康安全环保违约金等相关款项,并经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共同确认后进行结算。

建设单位可建立承包商“黑名单”,将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评价不合格的承包商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承包商,建设单位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周期内不得参与投标承揽工程。

9结语

项目承包商管理工作具有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针对不同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项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承包商管理细则。同时在项目管理实践中,不断优化和提升承包商管理的理念和方法。

参考文献:

[1] 曹勇,卢云峰,贺一博,等. 外委承包商安全管理策略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21,31( 增 1) : 8-13.

[2] 王振坤,张凤先.运用HSE管理体系思维破解承包商安全管理难题[J].现代职业安全,2021(10):32-35.

[3] 朱胜杰,张鹏.建设项目承包商HSE管理十步法[J].现代职业安全,2020(07):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