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保价运输与货运险融合发展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7
/ 2

关于铁路保价运输与货运险融合发展的探讨

周小伟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货运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010000

摘要:铁路保价运输是为了弥补限额赔偿的不足建立的一种赔偿方式,是承运人内部实行负责运输的一整套运输组织办法,需要铁路全行业机务、工务、电务、车辆、运输、调度、货运等相关部门配合和支持、共同执行的一整套高效安全经济的运输组织办法。通过分析铁路保价运输与货运险发展现状,从业务性质、适用范围、法律依据、赔偿期限等方面比较两者之间的互补性和差异性,针对铁路保价运输与货运险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从发展模式、政策融合、信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铁路保价运输与货运险融合发展对策。

关键词:铁路保价运输;货运险;融合发展

引言

在新时代“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战略背景下,运输市场结构正在发生改变,运输供给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率。铁路保价如何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助力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保价运输是承运人限额责任制度的必要组成,是激励承托双方进行安全投资的有效机制,是提高货物运输质量,保障货主与承运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为提升铁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以确定性的费用应对不确定的损失,通过减少财务不确定性来增加保险购买者效用,是以大数定律为基础的风险分散与损失补偿制度。保险与保价在本质上都是风险管理工具,二者有协同发展的科学基础,可组成稳定有效的运输风险分配结构,更好地服务铁路运输发展需要,支持社会经济的高效有序运行。

1保价运输概述

保价运输是承运人限额责任制度的组成内容,是激励承托双方进行安全投资的有效机制。保险是建立在大数定律基础上的风险分散与损失补偿制度,是独立于运输生产的风险管理工具。保价运输与保险在本质上都是运输风险管理工具,有协同发展的科学基础。在分析保价运输属性的基础上,指出保价保险协同发展的必要性,提出保价保险协同模式建议。从运输风险分配入手,调整承运人责任分配范围并提升保价保障水平,开发与保价互为补充的货运保险附加总括保险,建立稳定有效的运输风险分配结构,是保价与保险协同发展的可选模式,可以优化保价管理制度,助力全程物流运输安全,提升铁路服务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铁路保价运输与铁路货运险发展现状

2.1营销机制有待健全

2.1.1不同客户群的影响

对于货主,如生产企业内部的物流部门或是物流公司,可在办理货运业务时通过直接营销落实保价运输,保价业务及其营销服务相对单纯。对于货代公司,由于货代公司既能得到运能保障,又能拿到运价下浮优惠,吸引了一些货主向货代公司挂靠。而货代公司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变通处理保价运输的现象,影响货主利益和铁路收益。

2.1.2不同营销方式的影响

传统的保价运输营销方式是直接面向客户进行宣传,对于不太了解保价运输一整套方案的客户,通过营销宣传,客户会作出参加保价运输的选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货运业务网上办理使得服务方便快捷,但目前的服务链条设计尚不支持业务人员向客户直接营销。

2.2技术架构制约

铁路保价系统主要采用“二级部署,四级应用”的技术架构,由于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网络安全要求不同,造成铁路保价系统维护通道不畅通,维护方式不便捷。在国铁集团的数据需要由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同步上传时,产生铁路保价系统数据重复存储、外部共享数据接口程序多点部署、运维成本高、数据处理慢等问题。由于数据分散存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数据交互时只能通过“传输”功能实现不同单位间数据的交换,导致数据共享滞后等问题,影响作业效率。

2.3客户参与度不高

由于宣传和主动赔付机制不到位,部分客户对保价运输政策没有足够了解,认为铁路保价运输赔偿办理手续复杂,发生货物损失时不愿向铁路提出赔偿要求;还有部分长期在铁路办理运输业务的企业,在发生货物损失时主动放弃赔偿要求。

3铁路保价运输与货运险融合发展对策

3.1构建以保价带保险的发展模式

由于铁路保价运输已经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货运险开展应充分利用和吸收保价运输发展模式和经验,以保价运输带动货运险业务开展。一是学习借鉴保价运输业务开展模式,制定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及激励措施,从制度体制上进行顶层设计,探寻货运险业务发展方向。二是充分利用现有保价资源,以每年2次保价宣传为契机,带动货运险宣传,加强对货运险业务的政策解读。三是充分利用现有保价市场基础,强化宣传货运险特点及优势,利用两者适用范围的不同,充分发掘市场潜力,提升保价与货运险市场吸引力。

3.2寻找保价运输与货运险融合发展平衡点,追求共同发展

一是铁路保价运输与货运险融合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因铁路保价与货运险分属不同利益主体,开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主体间的利益冲突,保价与货运险融合发展,应尊重利益关系并存的现实,在维护各自利益基础上寻找融合发展的平衡点。二是实现融合发展应遵循市场化原则。铁路保价运输及货运险开展,应充分向托运人宣传铁路保价与货运险各自优势与差异,遵循市场化原则让客户自主选择,在良性竞争中追求共同发展。

3.3加强保价与货运复合型人才培养

为更好地开展铁路保价运输及货运险业务,促进铁路保价运输及铁路货运险融合发展,应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使货运营销人员熟悉掌握铁路保价及货运险业务理论及实际操作。各铁路局集团公司每年保价运输培训应将货运险业务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货损处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更好满足客户的需求。

3.4进一步加强保价营销宣传

充分利用广告、展板、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全覆盖开展保价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重点客户保价营销宣传走访活动,定期宣传保价运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护货运安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等理念,提高社会及铁路干部职工对保价运输的认知。组织货运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保价运输规则》《铁路保价运输管理办法》等的宣贯工作,从强化对保价运输的认知、严格落实国铁集团《铁路货物损失处理作业标准》等入手,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思想硬、作风实、技术业务精、服务意识强的保价营销、货损理赔人员,提升服务质量、转变服务方式,为铁路货运产业链、服务链的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3.5优化保价运输理赔服务

一是拓展保价运输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承运人责任的问题。保价运输发生的货物损失、逾期交付、运输需求计划落空、运输限制、配车配箱不到位等承运人责任造成的问题,交由保价理赔处理。二是整治保价不足额问题。对于货物价值低于限额赔偿额的,不建议客户参加保价运输。整治保价不足额,可能会失去一部分市场和收益,但对保价运输长远发展、维护客户权益大有益处。保价运输货物出现的所有问题,均由专职人员通过一整套理赔流程进行专属服务,让客户尊享保价运输个性化的理赔服务。

结束语

铁路保价运输及货运险业务是铁路运输企业不断提升货物运输安全的有力保障,是不断提升铁路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铁路保价运输及货运险业务良好的融合发展,对提升铁路服务质量、托运人铁路服务体验和货物运输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在铁路保价运输与货运险融合发展过程中,应加强顶层设计,深入分析市场,仔细研究对策,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共同保障铁路货物运输安全,为铁路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冯芬玲,战映辰. 铁路货物保价费率优化策略探讨[J]. 铁道货运,2021,39(10):13-17.

[2]江立,黄启营. 易损货物风险预警与防范措施研究[J].铁道货运,2021,39(10):6-12.

[3]贾玉平. 试论快递服务合同保价条款[J]. 中国流通经济,2020(4):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