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财产性收入”一词逐渐成为百姓关注和谈论的热门话题。所谓“财产性收入”,在统计上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居民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以及进行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统计科学与实践(天津)
200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