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有关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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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有关问题研究

李静 

国铁事业部   山西省永济市  044502

摘要:文章从我国铁路的实际发展角度出发,就铁路产品质量管控工作要点进行了深入分析,重点探讨了与铁路产品质量抽查相关的制度、分工、对象以及协同发展关键内容,并以此为基础阐述了产品质量抽查数据积累与不合格产品处置建议措施,希望能够为同行业工作者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铁路产品;质量抽查;制度;责任分工;协同发展

引言:我国铁路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状态,但从铁路产品角度来看其产品质量依旧有待提升,面对的铁路运输安全性仍较为严峻。为实现铁路高质量发展目标,需从产品质量抽查角度入手,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对市场竞争秩序予以规范,并为企业提供合法权益保障条件。作为国家铁路企业,需基于过往总结出的一系列产品质量抽查经验,深入分析存在于抽查工作中的新状况,联系相关制度对产品质量抽查流程予以完全完善,继而达到保证铁路产品质量、促进铁路行业持续发展的根本目的。

1 确保产品质量抽查制度的合法合规性

在企业内部的质量控制工作过程中,需明确产品质量抽查的重要意义,相关管理人员需基于对内部工作的深入了解明晰行业与部门抽查工作之间的区别,无论是在技术依据、法理依据、抽样地点,还是在具体的抽查对象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

国铁集团所遵循的产品质量抽查法理依据以公司章程为主,在遵循相关行业标准的同时,需考虑集团公司内部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所针对的抽查对象主要为关联铁路安全、运输质量、乘客安全的核心产品。在抽样对象的选择上,则应以与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为主要依据,需求费用方面一般由集团公司统一划拨,因此无需考虑到供应商在产品抽查方面的负担,要求召回缺陷产品[1]。通过对以上内容的深入分析,在针对质量抽查工作的关联管理制度与标准予以修订的过程中,需明确抽查企业行为定位,对相关抽查内容的进一步完善是保证相关工作依照抽查标准顺利展开的重要基础。

2产品质量抽查相关方责任分工予以明确

   通过明晰各方的工作职责,开展相关的质量抽查工作将更为简单。从归口部门的角度来看,一切的分工合作与计划安排,是保证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效果的普遍方式。这就需明确产品质量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相关方职责分工予以细化。铁路产品质量抽查工作一般由质量抽查部门负责,且需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与质量抽查计划,并由业务部门配合开展抽查工作,提出对产品抽查项目的相关建议。归属于国铁集团的产品原料采购、技术部门以及上下游企业,均需做好对现场产品的配合抽样工作,由专业检测机构依据编制的抽查细则展开全方面的抽样与质量检验工作,且需要根据检验结果出具具有实际证明特点的完善检验报告。

3 保证产品质量抽查对性的确定合理性

    产品质量的相关问题与对抽查工作的具体需求,是国铁集团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工作的基本导向,且明确了抽查相关工作的具体情况与抽查工作周期,从而保证了对抽查对象予以确定的合理性,将年度计划针对性予以凸显。后续工作中,国铁集团所重点抽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关联列车安全的设备与零部件、频繁出现质量问题的一些关键产品等。

4 促进产品质量基础协同发展

4.1产品质量抽查与标准、计量协同发展

   质量标准的建立为技术的更新与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提供了完备条件,也是一系列抽检工作展开的基础。从所开展的产品抽检工作工作实际情况来看,均完全依照行业与国家标准进行,且联系了集团的标准技术文件与技术标准,充分考虑到了供需双方对产品功能、质量的实际要求。在产品质量控制环节,计量作为一切技术应用的保障条件,针对需要使用到的抽查仪器设备,均应明确其在合理计量溯源周期内的试验工作状态。从这一角度来看,抽查结果的公正性与抽查标准、计量科学性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这就需要事先对标准合理性予以验证,并提出相应优化建议以将标准质量持续提升。

4.2产品抽检与检测工作的共同发展

    检验检测工作的开展最终目的,在于保证产品抽检准确性与实效性,用于执行抽检任务的机构,应保证在自身资质、能力足够的基础上开展相应抽检活动。若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相应抽检标准变更的情况,则作为检验机构需确保扩充与调整检测能力的及时性,并需根据单位的各自需要用以保证产品质量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展开,保证执行抽检任务的单位能具备抽检资格。整合区域内的抽检机构设备仪器、专业人员等抽检资源,可构建覆盖面更广、专业性更强的集中检测平台,并将其作为对关键铁路产品质量予以全面检验的基础,例如闸瓦、扣件等,从而进一步提升铁路产品质量检测能力与检测效率。

4.3产品抽检与认证工作之间的协同发展

    传递信任是第三方认证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将质量检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发生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起到了将产品整体抽检质量管控水平予以进一步提升的实际作用,也是现阶段国家层面所承认的准入监控模式。基于第三方认证与产品抽检相关技术的联合应用,将加大针对不合格产品抽样频次与惩戒力度,继而维持认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此外,需加快检验机构建立质量抽查结果监督采信工作机制,以起到将供应商负担予以减轻的关键作用。

5 强化产品抽检数据积累与分析

铁路抽检数据的长期积累与所使用分析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可明确产品在某些阶段的质量变化趋势与质量问题,是现阶段准确评价供应市场的核心要求。

第一是频繁出现问题的产品,需积累认证检验、监督抽查、物资采购等数据,以形成完善质量检验报告,从而起到了对问题原因予以剖析、提出相应改进措施的重要作用;

第二是以数据检验所绘制的产品性能指标趋势曲线为基础,联系潜在发展情况明确质量抽查要点。

6 强化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处置

通过加大针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力度,可为国铁企业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提供完备条件。

第一是针对不合格产品,不得进行采购与验收。已经存在于备件库中或正在使用的产品,需要求供货方依照所使用合同进行索赔,或根据产品供应商相关要求对缺陷产品予以召回处理;

第二是针对初次抽查不合格,第二次抽查仍不合格的产品,或是两年内连续抽查不合格(两次)的产品,应取消该厂家生产产品在铁路使用的资格。只有在两年停止使用期限后,才可由供应商申请进行质量复查;

第三是需强化与采购部门之间的沟通过程,明确质量抽检结果在供货方信用方面的重要意义,以确保所采购产品质量符合预设质量标准。

结束语:综上所述,对于铁路产品来说,保证其使用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国铁集团需从产品准入、检验认证、物资采购等多个角度出发,严控从产品设计到实际应用全过程的源头供给质量,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交通强国、铁路先行”的集团总体部署原则。

参考文献

[1] 杨全亮. 铁路产品质量抽查工作有关问题探讨[J]. 铁道技术监督, 2020, 4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