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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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5月。2001年11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批准,在全国较早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成立了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一级执法体制。面对社会转型时期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该局在管理和执法实践中,通过创新管理理念,有效破解了管理和执法中的一道道难题,取得了显著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同时得到省内外同行的一致认可,被外界称为“宿迁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