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新疆“数字住建”发展的对策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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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新疆“数字住建”发展的对策建议

陈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信息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830000

摘要: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是打造新疆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现实需要,是确保新疆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可通过深挖数据资源潜力,建好数字住建大数据中心、深度融合数字技术,构建数字住建发展新格局、

构建数字住建发展保障机制三个方面对策加快推进新疆数字住建发展。

关键字:推进  新疆 数字住建  对策建议

一、深挖数据资源潜力,建好数字住建大数据中心

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持续推进住建行业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构建各类数据广泛采集、合理共享、高效利用新机制以数据流促进住建各领域、各环节高效贯通统一规范标准、实现互联互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发布的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结合自治区住建行业实际,编制并执行信息化方面统一的业务标准、数据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保证各类数据的有效汇总和综合利用,彻底实现行业所有数据共建共享,避免横向纵向应用分割造成信息孤岛,避免系统运行环境、处理流程、编码制定、网络协议、数据结构等方面信息标准不统一,增加后期联通整合成本。打通数据采集最后一公里,实现行业数据标准化汇集和统一管理,丰富行业内外数据资源以数字中台建设为抓手,畅通数据要素流通渠道、推动实现数据有序流动。

二、深度融合数字技术,构建数字住建发展新格局

1.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完善平台体系框架,加快建成自治区、地州、县市三级CIM基础平台体系。夯实平台数据基础,构建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建筑物和基础设施三维模型、标准化地址库等CIM平台基础数据库,逐步更新完善,增加数据和模型种类。建立BIM技术推广应用长效机制,推进BIM技术全过程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CIM平台的基础支撑作用,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城管、智慧社区(小区),以及政府服务、公共卫生、智慧交通等领域深化应用。

二是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现状底数,形成设施普查成果。根据普查成果,编制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清单。推进智能化感知设施建设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智能传感设备等技术手段,努力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和自动采集。加快推进智慧灯杆等多功能智慧照明体系建设。建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在设施建设和改造基础上,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市政建设导则》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同步建立和完善智慧市政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智慧市政平台作用,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对水电气等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模拟仿真和大数据分析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2.拓展数字化公共服务,推进数字社会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开展智慧社区设施建设和改造。以城市为单位,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建设智慧社区平台,对物业、生活服务和政务服务等数据进行全域全量采集,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和应用支撑。加强社区智能快递箱等智能配送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发展智慧物业。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打造智慧社区平台。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应用,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依托数字基础设施所形成的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家居等智能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二是数字赋能转变服务模式。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调整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事项流程,完善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服务功能,深入打造与相关业务部门审批系统数据互通交换、联合协作的服务平台。审批过程以时间轴形式记录,全程留痕,实时监管,形成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加速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建设。整合新疆住房城乡建设APP栏目,上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监督”“政务咨询等功能。迭代升级全生命周期事项检索和搜索功能。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深化创新政务服务变革与营商环境优化中的数字化技术应用。

三是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数字化监管模式,强化政务服务流程和社会信用体系的融合,通过信用评价等信用产品或信用工具为部门提供信用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同时,加大信用在涉企服务中的应用,构建以信用为基底的新型数字化监管机制。通过

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个人和企业信用通过跨时空、跨平台的数据整合与比对,对信用数据的有序利用,成为营商环境质量可持续优化提升的依据。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运用数字化技术,着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与活化利用,建立起一套覆盖全疆范围、标准统一、可持续更新的数据平台与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录入全疆层面的城乡文化遗产保护数据与基础信息资源统一的管理标准与数据格式。实现我区名城名镇名村名镇名村资源的动态化与精细化管理、数据化操作、信息及时披露与共享。

三、构建数字住建发展保障机制

1.强化顶层设计。理顺数字化管理体制,明确各地各级住建部门职能,逐级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建立数字住建体系框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及实施路径,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制定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字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相关评估纳入住房城乡建设数字化督导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成立自治区数字住建咨询专家委员会,对住建行业数字化建设项目和重大事项提出咨询建议和评估意见。

2.强化政策支持。根据国家、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字化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围绕住房、建筑业、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数字化技术应用和科研企业需求,推出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建立示范项目库、推荐新技术名录、开展新技术学习交流活动等。监督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台数字住建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

3.强化人才培育。加强数字化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得到落实。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业务和技术培训,提高数字化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示范应用工程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育体系,特别是大力培养具有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4.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住房城乡建设数字化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探索政银企合作建设模式,支持优质数字化项目落地。鼓励各类专业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化建设,保障数字住建取得突破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志儒,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2007

[2]胡菂,基于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系统的研究与设计.天津大学.2008

[3],陈岱静基于网格化的智慧社区管理系统研究和实践.重庆大学

[4]何彦,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字浙江建设.信息化建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