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治理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要点浅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28
/ 2

泾河治理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要点浅谈

楼国晟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工程管理体制

    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 [1995]128 号)要求,水利工程 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其核心是 项目法人责任制。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 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工程建设, 具体落实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工程项目建 设管理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00 年 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 年 10 月)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和 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工期,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建设期管理

    (一)建设管理机构

    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工程管理必须有统一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 统一实施,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南岸滩面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期管理由西咸新 区泾河新城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落实。具体职责为:主持完成工程前期规划、勘 测、设计等前期基础工作;编制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及质量、安全技术细则;负责工程建 设资金筹措、基金的管理使用、工程施工的招投标等工作,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工程实施工期间,负责供电、征地及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计划、 质量、安全,资金使用,以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建设。

    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 号)有关建设 单位定员标准,并参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水办[2004]307 号文)及类似 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测算建设期管理人员编制为 10 人。

序号

部门

人数(人)

备注

1

建管领导

2

正副职各1人

2

办公室

2

3

工程技术科

3

4

计划合同科

2

5

财务资产科

1

6

合计

10

    (二)建设管理制度

    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 号)的规定,本工程 项目法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并严格依照有关规 定和章程,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建设期内管理模式采用“四制”。即:

    (1)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 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项目法人在建设阶段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 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3)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政及技术、财务负责 人。4)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5)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外部条件。 6)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 有关合同。 7)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 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8)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 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9)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 安全度汛负责。10)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 11)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 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招标投标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采用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通过公 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建设监理单位和各类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制造的承包方,招标工 作由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文件依据《水利水电 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进行编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 度、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期等。全部招标投标工作接受政府部 门的监督。投标方通过竞争中标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

    (3)建设监理制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本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依法通过招标 选择建设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 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管理。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 方的工作关系。

    (4)合同制

    工程承建各方,业主与设计单位、业主与监理单位、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均为甲 乙方的合同关系,工程管理以合同为依据。

    三、运行期管理

    (一) 运行期管理机构

    工程建成后拟由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成立专管机构对工程进行统一管理。 该机构为专管机构,具体负责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监管、交通、通讯 及工程本身设施的管理、维修、监控、防护。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遵循精简、高效、合 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并适当考虑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该管理处定员人数为 25 人, 其中行政领导 2 人,行政管理 3 人,技术管理类及运行观测 15 人,财务与资产管理类 2 人,水政检查类 3 人,对季节性工作所需人员及后勤辅助人员,不列入定员,临时雇佣。

具体人员编制及职责详见表 13.4-1。

工种

编制人员

主要职责

单位负责

2

全面负责该工程的行政、业务及技术工作

行政管理

3

负责工程运行过程中的防汛指挥、物资调度、材料供应、购买等工作

技术管理及运行观测

15

工程管理、监测、维修、防护等

财务及资产管理

2

负责财务及资产管理工作

水政监察

3

负责并承担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水域、生态环境、及水利工程或设施等的保护工作

园林绿化

15

绿化工程维护

合计

40

    (二)运行期管理费用

    工程建成后的年运行费包括:工资及福利费、燃料动力费、工程维护费和其它费用 等,为保证本工程能正常发挥作用,根据有关规范及文件,参照本地区已建类似工程每 年运行管理费用的统计资料,对本工程的年运行管理费(包括工程观测费用)进行初步测算。年运行管理费将从水利工程和景观工程两部分分别进行计算。水利工程部分和景观工程部分年运行费之和约2825.91 万元。

    工程建成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显著,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自身基本无财务收 入,建议工程年运行费用应由地方财政支出。

   四、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根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泾河堤防临、背河侧护堤地宽度分别为 20m、 30m,工程保护范围为工程坡脚以外 50m。

    根据上述规定,本工程的管理范围为设计红线范围,外侧与堤防管理范围重合,不 再硬性规定保护范围。

    五、工程管理内容及职责

    本工程三个滩面完工后统筹管理,工程运行期间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职责。 (1)负责绿化范围内设施和景点的维护与建设。 (2)做好植树造林、防火、病害防治、树木林地等资源保护工作。 (3)在规定权限内,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危害景观和游览活动的行为实施处罚。 (4)依法保护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及其他设施,负责资产监管活动。 (5)承办上级领导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