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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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研究

杨,丽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作为国防建设的战略性资源,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对于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军民深度融合,促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军工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本文聚焦我国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针对其内涵与特点,依托具体的调查数据,挖掘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管理操作等层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建议。

主题词:国防科研项目 知识产权管理

1前言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美国将我国作为首要战略对手和重要作战对象,采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执法等手段遏制我国科技企业发展,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关系到大国之间的战略博弈,抢占知识产权的制高点势在必行。军工经济的增长和武器装备跨越式发展越来越依靠知识的积累和创新,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防建设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防实力的重要标志。

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是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和军工核心能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我国在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管理层面仍存在较多不足。本文将针对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概况和现存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强我国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建议。

2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概况

2.1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内涵

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是指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融入国防科研和创新活动的全过程,即把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与国防科研生产项目的预研、论证、立项、关键技术攻关、实施、验收、生产、营销和保障紧密结合,建立一套较为成熟完整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用知识产权促进国防科研和创新活动,提高科研和创新活动的效率,保护国防科研创新活动的成果。

2.2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特点

结合对普遍意义上知识产权的认识,可以发现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除具备一般知识产权管理的通有特点外,还具有技术保密、归属失衡、国防专用、军民兼容和获取复杂等独有特点。

2.2.1技术保密性

保密性是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载体的固有属性和必然要求。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转让、信息交流都受到严格的保密限制,参与知识产权管理的主体和中介服务机构也必须达到相关的保密资质要求。因此,应高度重视国防科研项目的保密性特点,做好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领域的知识产权保密工作。

2.2.2归属失衡性

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主要是国防科研机构及其科研人员,而作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其权利人主要是代表国家的与国防有密切关系的企事业单位,这就造成了发明归属权的失衡。1997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防法》第37条中规定:“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

2.2.3国防专用性

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专门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直接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和装备建设,突出表现的功能是维护和巩固国防安全。一般知识产权管理通过调整知识产权创造者与使用者的利益关系,带有明显的利益倾向。而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则不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明确对国防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服务,国防服务性明显大于权益倾向。

2.2.4军民兼容性

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的政策导向,使得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从单纯军用逐渐转向军民两用,从而促进了科技要素在军民之间的双向流动和转移,实现了智力资本的优化配置,提高了军事经济效益和国民经济效益。

3我国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知识产权作为保护和激励创新基本保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旧有一些单位没有完全摆脱“指标驱动”“报奖驱动”等传统观念,没有充分认识和完全发挥知识产权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激励创新的作用不显著。

3.2 知识产权对科研生产经营支撑作用仍需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与科研生产经营仍存在“两张皮”现象,一些先进知识产权工具和方法尚未广泛运用到科研生产经营各环节。知识产权产出效率和质量尚需提升,对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支撑作用有待增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渠道与机制尚不完善。

3.3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尚未建立重大决策、重点人员、重要活动等常态化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及防控机制。运用知识产权,维护单位合法权益的力度和能力尚不足。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还未全面推广。

3.4 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队伍尚需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缺乏。在型号研制、技术攻关、产业孵化队伍中,缺少知识产权岗位职责,以及既懂专业又懂知识产权的复合型人才。

4加强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建议

结合我国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制约因素,研究我国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4.1 构建具有引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由于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必要的过程监控,国防科研项目管理仍存在一些管理制度盲区,纠纷较多,严重影响了各方的积极性。应从促进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为出发点,构建具有较强引导作用的法律法规体系,激励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尽快出台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应建立远近结合的政策体系,将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发展计划相结合,阶段性目标明确、可实现,提升对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引性。

4.2 加强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环节,知识产权出资、融资、交易、诉讼、风险投资等活动都需要进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因此,应尽快建立科学规范的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提高国防科技科研项目知识产权资产管理能力。应试点扶持和建立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国防知识产权资产专业评估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择优选拔,建立起规范的、科学的资格认证制度。

4.3 加快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为加强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的信息披露和信息获取,可以采取分层次、分行业的建设方针,建立包括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及行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在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在构建信息平台的同时,要积极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强化对知识产权信息平台运作的监管和引导。此外,针对国防科研项目的特点,还可以通过建立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情况的定期信息发布机制,开展年度成果交流或者重大项目成果发布,为国防科研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之间建立企业联盟提供条件。

4.4 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中介机构的建设力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是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的重要保障。但是与我国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工作所处阶段相似,有关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投融资、知识产权交易等方面的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有效的支撑我国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因此,应当加大对国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管和引导,开展技术交流、人才交流以及项目合作,加强对服务机构人员的知识产权转化、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运营等培训。

5结束语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特别是国防科技工业中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是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和军工核心能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完善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从整体上统筹谋划国防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对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军民深度融合,促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军工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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